福州中院聘任第二批涉台案件调解员
2014-04-2305-34-17来源:
22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任福州市台胞投资协会会长蔡圣等7位在榕投资兴业的台胞和来自福州市人大侨台委、市台办等部门的7名工作人员,作为福州中院第二批涉台案件调解员。
据介绍,此次福州中院聘请的涉台案件调解员名称是由首批聘请的“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调解员”更名而成。涉台案件调解员的职责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从涉台民商事案件拓展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协调等;从审判阶段的调解延伸到诉前协调、立案调解、执行和解,贯穿诉讼全过程。
据了解,自2010年3月福州中院聘请首批26名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调解员以来,特邀调解员认真履职,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涉台纠纷。据统计,福州市两级法院涉台特邀调解员共参与化解纠纷400余件,其中通过调解员诉前调解,80%以上的纠纷在起诉前成功化解。
(本文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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