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副省长李红
(2014年8月8日)
今天召开全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指示和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做好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水平。
今年是我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成立 30 周年。30 年来,全省方志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指导下,执着守望,辛勤耕耘,地方志工作逐步由单纯编修志书向“志、鉴、库、网、刊、会、用”并举发展。目前,全省首轮修志全面完成、二轮修志扎实推进,已出版省市县三级志书198部、总字数超过2亿,全省72%的市、县(区)开编地方综合年鉴,特色志书编纂、旧志整理成果丰硕,福建地情文献内容日益丰富,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去年以来,我省积极创新地方志工作理念,工作成效持续扩大,工作亮点不断呈现。比如,牵头编纂了《福建家训》一书,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该书“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十分有益”。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地方志工作。尤权书记希望我省地方志工作能多出成果,增进闽台交流,创新方志资源利用,积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省领导会前专门作出批示,强调修史编志要全面、准确、及时,坚持实事求是,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8月6日,省领导专程到省方志委调研,听取工作汇报,看望干部职工,充分肯定我省地方志工作者“状态好、工作实、能创新、讲奉献”,对修志编鉴工作提出“编纂要实、管理要严、利用要活、队伍要强”的要求,强调盛世修志、功在千秋,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不一定要设单独的机构,但要有人专门负责地方志工作,今年市、县(区)两级年鉴开编率要达到100%;第二轮修志工作要加快进度,确保2017年基本完成、2020年全面完成。省领导还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明确表示省里会积极为方志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省政府在去年颁布施行《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基础上,近日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若干意见》,我省地方志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希望全省方志系统继续发扬甘于奉献的精神,秉持求真存实的作风,在修志问道的征程上作出新的贡献。
一、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是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
地方志是传承和彰显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瑰宝。我省拥有做好地方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早在1980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倡议编修新一代地方志。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福建工作近18个年头,对我省地方志工作和文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留下了推动修志编鉴和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1989年,习近平同志在担任宁德地委书记时,在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要把地方志工作“当个事业来办,把它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把它作为一种有文化的表现,也作为一种有远见的表现”。2000年,他时任省长,为全省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发来贺词,强调“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文化建设事业,具有服务当代、惠及子孙的深远意义”。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首都博物馆时指出,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习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思想一脉相承、一以贯之,为各级领导干部重视抓好文化建设和地方志工作作出了表率,我们在福建工作的同志,要善于从中汲取做好地方志工作的智慧和力量。
今年4月,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存史、育人、资政,做好编修工作十分重要。修志问道,以启未来,强调要以求真存实的作风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刘延东副总理在与部分会议代表座谈时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管理和发展地方志事业的重要职责,从战略全局高度重视和加强地方志工作,将其作为文化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要学以致用、修以致用,要读志、传志、用志,做好地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讲话是我们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遵循。
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时期,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文化基础工作,是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也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体现。这项为福建编写“地方百科全书”的工作,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为福建历史文化的留存提供完备的记忆载体;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生动的乡土教材;可以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各行各业深化改革提供智力支持,为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地情、科学决策提供资政服务,为各级政府提升治理能力提供历史借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高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重视和加强地方志工作,把这项重要的基础性文化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着力打响福建方志文化品牌
(一)打造地方志书精品品牌。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从2005年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迄今已经开展了近10年。截至目前,省志分志已出版、交付出版或通过审查验收33部,占计划编修82部的40%,仍有轻工志和医药工业志尚未启动编纂工作;市、县(区)志已出版、交付出版或已通过审查验收、正在审查验收35部,占计划编修93部的38%,福州、泉州、宁德、南平进度偏慢。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省要在2017年基本完成、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修志进展慢的市、县(区)和省直单位,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迎头赶上,不要拖全省后腿。
志书质量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根基所在、活力所在、价值所在,也是评价地方志工作成效的首要指标。我省第一轮志书整体质量较高,省志中的电子工业志、金融志和《龙岩地区志》《仙游县志》等志书在全国两次志书评奖中获奖,省志中的文化艺术志、闽台关系志、农业志等志书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多出精品佳志作为地方志编纂工作最重要的目标追求,第二轮志书质量要争取超过首轮。修志部门要发扬实事求是、存真求实的作风,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严格遵循地方志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密切关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健全和完善志稿评议、质量评价、审查验收、批准出版、资料年报等制度,精心把好各个关口和各个环节,努力推动编纂实践、理论研究、手段载体等创新,确保志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学术水平和重要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努力编纂出更多经得起历史检验、获得广大读者认可的精品佳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多出精品佳志,把地方志工作成果纳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有关图书评奖范围,促使各级方志工作机构提高志书编纂质量。
修志和编鉴是地方志工作的两项“主业”,两者相得益彰,不可偏废。在全力抓好第二轮修志任务的同时,要重视抓好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目前,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全部开编,福州、厦门等年鉴在全国评奖中多次获奖,但还有一些市、县(区)综合年鉴尚未开编。尚未开编地方综合年鉴的市、县(区),要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尽快依法组织开编。前天,省政府在省方志委调研时提出今年内全省市、县(区)地方综合年鉴开编率要达到100%,有关市、县(区)政府要对照这一要求,确保任务落实。
(二)打造文化服务特色品牌。地方志成果作为文化产品,具有多方面的功能价值和作用;深入挖掘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开发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方志产品,推广读志用志传志,有利于拓宽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近年来,我省方志系统主动作为,在这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两岸合作编纂《妈祖文化志》,促进了闽台文化交流;龙岩市编纂《闽西生态建设志》,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益启示;福州市编纂《三坊七巷志》,以文化信息资源的汇集反映了地域特色文化的独特魅力;泉州市编写月志、日记等资料汇编,创新了资料保存工作机制;全省方志系统联合开展收集在闽工作过的中央领导人重要资料的专项工作,凸显了地方志工作在存史资政中的特殊作用等。又如,通过旧志整理点校,发掘古代智慧和信息资源,我省地方志工作在深化两岸交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确认客家祖地、招商引资、岛屿归属、基础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这些做法值得总结推广,使地方志工作焕发生机和活力。
一要坚持修用并举、以修促用,以特色志鉴编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着力推动地方志工作从编纂型向编研服务型转变,变地方志资源优势为服务地方发展的工作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和基层单位编纂特色志书、专业年鉴和地情书籍,出版更多的乡镇村志、街道志、厂矿志、山水志,进一步丰富志书品类,主动满足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
二要坚持开放开发、传用结合,以方式途径创新服务文化传播弘扬。要进一步立足地情,突出福建茶、陶瓷、寿山石、木雕、土楼等方面特色,利用好台、侨、生态、海丝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努力开发一批可听、可视、可读、可体验的方志产品,探索实现与文化创意产业对接的途径,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地方元素和民族元素,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要发挥地域优势,加强闽台方志文化交流合作,依托我省设在海外的“闽侨文化中心”、“闽侨书屋”,拓宽传志和收集资料的途径,收集好、整理好、出版好和利用好我省旧志,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坚持高点定位、建用并重,以方志平台建设服务公共文化需求。方志馆是地情馆,它的地位和作用是其他文化基础设施不可替代的。我省在方志馆建设方面起步较迟,但有后发优势,可以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高起点谋划,突出品位,各具特色。比如,省方志馆要争取在2017年前开馆运行,可以立足福建对台优势,打造集闽台方志收集、整理、保存、展示、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重要平台;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争取建设方志馆,或者在相关场馆内单独设立地方志专馆(室),免费向公众开放,展示翔实权威的地情资料。
(三)打造福建“数字方志”重要品牌。地方志信息化是地方志储存、加工、传播及利用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大势所趋。省政府十分重视福建省数字方志建设,表示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把方志资源作为大数据开发的重要资源,有效纳入“数字福建”规划,努力打造成为“数字福建”内容建设的重要特色品牌。省方志委要会同省数字办等部门,把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推动,从行政和技术方面统一指导和规划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制订有约束力的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全省方志系统要合力共建“一张网”,特别要制订各阶段规划,做到分级建设、分步实施,逐步整合和汇聚全省方志资源,努力打造闽台一体的福建“数字方志馆”,真正实现方志资源共建共享。
三、切实履行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的职责
(一)落实“官职官责”。管理和发展地方志事业是各级政府必须做而且必须做好的刚性任务,体现了“官职官责”的要求。各地要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等。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真抓真管,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将地方志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目前我省方志机构人员占编不在岗的现象比较严重,全省81个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中,有40%存在这一问题。各级地方志机构核编人员必须从事地方志本职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地方志工作机构,没有独立工作机构的必须明确具体机构、具体人员来做这项工作,达不到这个要求的限期在年底前整改解决,省方志委要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
(二)增强工作合力。地方志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建设工程,离不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希望省有关部门依法支持、共同推动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承担编修任务的单位,要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强化时间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任务。对不认真履行供稿义务、工作敷衍推脱、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各级方志机构要专题报告本级政府,提请政府出面协调解决。要利用媒体、地情网刊和地方志法规宣传日等,广泛开展《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宣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事业,推动全社会修志、读志、传志、用志。
(三)加强队伍建设。方志工作者是地方文化建设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者,镌刻历史,传承文化。一个地方有一批专注从事当地方志工作的同志,是这个地方文化建设的幸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各级领导要以人文情怀和长远眼光,对这项工作和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高看一眼、厚待一层,切实关心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要积极为方志工作开展创造有利环境,让方志机构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有关重大活动。要适应依法修志的新形势,着力提升方志机构修志人员的行政能力和专业水平,更好地履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能,承担起传承文明、记录历史、弘扬文化、服务社会的使命和责任;着力培养兼职修志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能力和水平;着力发挥我省地方志专家库的作用,不断提高专家修志的实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出台本级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对地方志工作要提出硬指标,开展地方志法规年度执行情况督查、通报,落实地方志书承编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加强日常督导。省方志委要及时对全省第二轮修志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第二轮修志进展情况,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对工作做得好的要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