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振华(1926—1989年),1926年7月出生于永泰县岭路乡凤落村,饶云山之子。1940年5月参加革命,194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12月跟随叔父饶刚生在省委福州联络总站任交通联络员。1949年1月,饶振华任福莆永县委书记,深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发动农民开展减租反霸斗争,并发展建立大洋、广宫、金芝、丁山、新县区委和一都、葛岭党总支。4月,在永泰岭路猫湖召开干部会议,部署开辟新区,发展党员,建立支部及反对“左”右倾思想,巩固根据地和开展经济筹募,配合人民解放军战略反攻等项工作。5月回永泰配合闽中游击队在大洋、霞拔、同安等地开展筹粮支前等工作。
建国后,饶振华先后任永泰县委社会部部长、宣传部长、县公安局长、团县委书记、闽清县农会副主席、闽清县副县长、永泰县副县长等职。1957年被错误打成“地方主义反党分子”,遭审查批斗并解除副县长职务,下放古田县移民处任处长,尔后又任龙亭工程处团委书记、教育科科长、石料场场长、莆田地区钙镁磷厂党委副书记等职。中央对福建“反地方主义”错误平反后,恢复了职务,调回永泰任县委常委、副县长。文革中被打成“走资派”,以“老区黑后台”等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1983年才平反出狱。1989年3月在永泰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终年6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