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部署,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内容,做好“回头看”工作,狠抓作风健身,严防“四风”回潮。
二、完成《福州市志》的审定验收报审工作
2月前,按照《福建省设区市志稿审查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备齐报审材料。完成《福州市志》的市级审查工作,报送省方志委审定验收。
三、加强对县(市)区地方志工作进行辅导、检查和督促
完成《永泰县志》《福清市志》《闽侯县志》《闽清县志》志稿审定验收。推动《仓山区志》尽快完成总评会后的修改,下半年进入审定验收环节。推动《连江县志》完成总纂工作,下半年召开省市联合评稿会。推动《鼓楼区志》《罗源县志》《晋安区志》完成总纂工作,进行志稿分类审改工作。推动《马尾区志》初稿征集、编修拟写工作。
2015年,要求所有县(市)区继续做好综合年鉴编纂工作,保持住全面开编的良好势头,做好本年度综合年鉴编辑出版的各项工作。根据县(市)区所反映编辑中的问题,按照基层需要开展年鉴业务指导工作。
四、完成《船政志》的编纂出版,启动《船政续志》立项、编修工作
五、完成《福州年鉴》2014年卷的编纂出版
完成《福州年鉴》2014卷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争取年鉴在各方面都更上新台阶。
六、继续做好地情网站建设
进一步办好福州地情网站,不断充实已有栏目内容、及时更新资讯。同时,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地方史志网站建设。争取推动2-3个县区开通地情网。
七、加强理论研究 促进学术交流
计划召开第十九次福州市地方志学术研讨会,将重点放在第二轮修志、年鉴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探讨上。促进方志文化领域学术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培训与学习,使修志工作者扩大视野,逐步提高业务水平。
八、机关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激情创业,加强支部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动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提高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构建文明和谐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