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发布 长乐在14个县级市中排第一
2015-03-1902-38-13来源:
3月19日福州日报讯 昨日,省环保厅发布全省9个设区城市及14个县级市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其中,福州在设区市中排名第七位,长乐在县级市中排名第一。
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月份,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泉州、厦门、龙岩、宁德、漳州、莆田、福州、南平和三明。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与1月份相比,福州排名持平。同时,省环保厅对14个县级市进行了排名,排名前十位的为长乐、武夷山、石狮、福清、建阳、福鼎、邵武、福安、晋江、龙海。永安、建瓯、漳平、南安4个县级城市的仪器正在试运行,暂不参加排名。
2月份,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4%,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40.4%,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9.0%。平潭综合实验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60.7%,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39.3%。
9个设区城市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2.1%~100%,平均为95.2%,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36.4%,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8.8%。福州和泉州2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厦门、莆田、三明、漳州和龙岩5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95.0%~100%。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达标天数比例持平,厦门和泉州达标天数比例分别提高了0.1个百分点和3.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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