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资兴学、修桥铺路……办公益、慈善事业,是福清人民群众,特别是旅外侨胞传统的良风美德。清末至民国年间兴办的学校,除教会学校外,多由私人(士绅)、侨胞创办。民国时期群众集资办学金额达206.82万元,侨胞捐资办学的金额有9.78万元。慷慨解囊为家乡筑路造桥的有侨胞林民文捐资修造苏田至渔溪石路,戴祥慈独资修造吉云路(融城后埔路)和可洛桥。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1979年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人民群众及旅外侨胞捐资办学更为踊跃。1950~1984年群众集资办学金额为713.69万元;而1985~1988年4年时间集资金额大大超过前34年,达1020.7万元。侨胞捐资办学金额,1951~1979年为421.21万元;而1980~1988年9年时间捐资达4753.72万元。1979~1988年,侨胞捐资兴建教学楼、科学楼、图书馆、师生宿舍等有218幢,捐赠教学仪器设备200多种,使25所中学、128所小学面貌大为改观。旅外侨胞还修桥铺路以及兴办其他公益事业。1956~1984年有14个乡镇的侨胞捐资146.9万元,修筑乡镇街道2.4公里,行政村道路46.8公里,自然村道路35.3公里,修建桥梁10座286米。1981~1988年,有15个乡镇的24个村的侨胞捐款1870万元,兴建敬老院,建筑面积达1.05万平方米,此外,还有的由侨胞捐款兴建医院、影剧院、图书馆、文化中心等公共福利事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