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委党史研究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行(指)[2014]34号)的批复,现将我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福州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责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榕委办[1999]102号)规定,我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指示及部署;制定党史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党史工作。
(二)完成市委交给的征集、研究、编写中共福州地方党史任务;编辑、撰写党史著作,出版党史刊物。
(三)为市委解决地方党组织和重要党史人物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咨询和意见。
(四)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和市委交给的重要领导人物记、重要党史课题的征集、研究、编纂任务,并向省委有关部门提供重要史料。
(五)组织开展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活动及纪念活动。
(六)承担市委授权和有关部门委托的涉及福州地方党史和重要人物题材的出版物和影视作品的审查任务。
(七)组织、协调全市党史系统课题研究和成果评审;组织党史学术讨论和工作经验交流;开展地(市)间、部门间党史研究任务的协作等工作。
(八)指导全市中共党史研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福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是中共福州市委领导下的中共党史研究和党史工作部门,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处级,内设机构4个。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我室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市委党史研究室 | 财政核拨 | 14 | 13 |
三、部门主要工作
2014年,我室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努力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史征集研究、宣传教育及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启动党史正本二卷编撰工作。
(二)编纂出版《福州党史》2014年第1至4期。
(三)开展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有关活动。
(四)建设闽赣省暨紫山革命斗争史迹陈列室。
(五)做好福州市委旧址的考证工作。
(六)召开全市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我室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7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2.11万元。
(二)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59.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9.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7.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1.42万元,公用支出15.93万元。
2、项目支出52.18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59.5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科目)139.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52.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事务、业务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49.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科目)11.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费支出。
(五)提租补贴(科目)4.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提租补贴费支出。
(六)购房补贴(科目)3.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16%住房补贴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主要用于各地、市和县(市)党史部门来我室汇报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2批次、接待总人数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