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9日—13日,福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张和琛、副调研员宋建兴为组长,会同市委督查室、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分赴12个县(市)区进行党史工作专项督查,各县(市)区委分管领导主持座谈会,各县(市)区组织部、编办、财政局、党史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督查组一行到实地查看,重点听取了各县(市)区关于党史研究室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公硬件建设和近期党史工作及2016年党史工作思路等情况汇报。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给予党史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强调,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的要求,加强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提升党史经费保障,促进各地党史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并要求年内完成党史二卷编纂,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适时启动党史三卷编纂及习总书记在榕期间资料征研工作。
各县(市)区对这次的督查工作非常重视。截止督查结束,各县(市)区委党史部门按照“一突出”、“两跟进”的要求,对2016年党史工作作了认真思考和谋划。台江、仓山、晋安、福清、长乐、连江、闽清、永泰均已按编制配齐人员。马尾、闽侯缺编1人,已列入2016年公务员招考计划,罗源缺编1人,拟暂聘请人员加以解决,鼓楼区缺编1人,已在酝酿配备党史研究室主任1名。经费保障方面,原先已达到此标准的县(市)区,继续关心支持;原先未达标准的罗源、永泰、马尾等按10万元的标准加以保障,并列入2016年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表示将配合市室搞好“一馆两址”建设和纪念福州地方党组织成立90周年相关工作,加强遗址保护利用,强化党史队伍建设,积极开创党史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