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馆藏资料查询服务指南
2016-04-2012-00-00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事项名称

地方志馆藏资料查询服务

办理依据

1、《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
2、《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3、《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榕委编[2011]125号)

申请条件

需要查阅地方志资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介绍信

办理流程

持身份证明或者介绍信申请→登记受理→领导审批→查询资料

办理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825

办理机构

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秘书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7-9月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

0591-83351787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馆藏资料可现场查询,不予外借。查阅的资料如需拍照、复印须事先说明,本委根据图书的实际情况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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