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副市长 陈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这是自2008年全市第三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以来召开的非常重要的一次会议,也是对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入冲刺阶段后全面动员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福州市实际,提出今后工作目标,部署做好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水平。
长期以来,福州市地方志工作在省方志委关心、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出了一批成果。今天,省方志委冯志农主任亲临会场指导,对我市地方志工作作了很重要的指导讲话,希望大家结合新一轮修志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在这里我代表福州市委、市政府,对省方志委长期以来对福州市地方志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重视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先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把握历史机遇,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瑰宝,记述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千万部的地方志书聚沙成塔的全面反映了恢弘壮丽又充满波折的中国历史。中国有着悠久的修志传统,中央和各级地方领导都长期重视地方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时强调“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李克强总理作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参加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时强调“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看待地方志工作,把它作为重要的文化基础事业切实抓好,要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管理和发展地方志事业的重要职责,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职能,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事业;要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联系起来,从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的要求出发,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领导在8月到省方志委调研时对全省地方志工作提出“编纂要实”“管理要严”“利用要活”“队伍要强”的要求。
长期以来,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从干部队伍建设、修志编鉴经费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确保修志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全市修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福州市志》全书评稿会已经召开,正全面修改即将报送省方志委审查验收。12部县(市)区志中,目前已出版2部,正在审定验收的4部。全市二轮修志工作稳步推进,总体态势良好。福州市的首轮志书和综合年鉴多次获奖,如《福州年鉴》自2008卷起,连续5年在全国性评比中获奖,《三坊七巷志》《福州姓氏志》《福州人名志》也多次在社科评比中获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方志委大力关心指导的结果,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地方志系统全体同志团结奋战、辛勤努力的结果。修志是非常辛苦的,要求很高,工作条件和待遇不太高,是一项清贫的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省方志委、各承编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强化精品意识,构建文化品牌,扎实做好福州志鉴编修工作
(一)志鉴质量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根基和价值,也是评价地方志工作成效的首要指标。各级地方志机构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把精品意识贯穿到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扎实做好我市方志和年鉴的编修工作。
(二)通过方志文化品牌来彰显地方特色。浓郁的地方特色是志书的生命力所在,要深入挖掘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开发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方志产品,推广读志用志传志,有利于拓宽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福州的三坊七巷文化、昙石山文化、船政文化和寿山石文化,榕台文化交流等等,都是福州的特色,都很有价值,修志工作就要在这些方面多挖掘、多用力、多下功夫。近几年,我市依托方志资源协助拍摄了《方志中国》《走遍中国》等纪录片,提供申报福州海上丝绸之路相关资料等,这些工作很有意义,今后要继续发挥方志资源的独特优势,为全社会共享多元方志成果服务。
(三)要大力推进方志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地方志信息化、数字化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大势所趋。福州市地情网站建设起步较早,目前已有6000余万字的资料,长乐、永泰、鼓楼、闽侯也都开通了地情网站,为市民提供了获得地方志资源的简便途径,是地方志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要长期坚持,更新资源。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尚未开通本地地情网站的县(市)区应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开通地情网站,形成全覆盖网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更个性化的服务。
三、切实落实责任,履行岗位职责,着力推进依法修志工作常态化
编史修志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转变职能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用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地位,地方志工作已经走上依法修志的法制化轨道,地方志工作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是必须要做而且必须要做好的工作。
一是要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 管理和发展地方志事业是各级政府必须做而且必须做好的刚性任务,体现了“官职官责”的要求。
二要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修志队伍。方志工作者是地方文化建设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者,一个地方有一批专注于地方志工作的同志,是这个地方文化建设的幸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三是要构建组织编纂长效机制。地方志的编修、开发、利用是一项系统的文化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全面搜集、科学整理、认真编纂、依法管理。
四是要强化地方志工作督查激励机制。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条例》和《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志们,地方志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前景光明。我们要以饱满的热情,以对历史、对时代、对后世高度负责的态度,坚信“天下事,事在人为”,克服困难,奋发有为,主动求进,力争上游,进一步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扎实做好修志编鉴各项工作,突显福州地域文化,记录福州日新月异的变化,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福州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