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直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明确并公布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责任事项19项。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列入责任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责任清单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