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辞海》上讲“记事的书或文章”。
方志也称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等。现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方志既包括综合性的行政区域志,又包括单一主题性的专志。它是以一定的体例,记载一定行政单位各方面现状和历史的资料性著述,是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
“方志”一词,最早见于战国时成书的《周礼》(即《周官》)。该书卷十六司徒教官之属记载:“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东汉郑玄在《周礼注》中注解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谓之方志。”意指记载各诸侯国古今情况的典籍。
方志之名后被相沿袭用。晋代左思所写《吴都赋》中说:“方志所辨,中州所羡。”唐太宗李世民称赞当时的地理著作《括地志》时,说该书“博采方志,得于旧志”。
方志一词遂成为省、府、州、县等所编志书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