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的体裁有几种形式
2016-06-2612-00-00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体裁,是著述的具体表现形式。新方志中所运用的体裁,总共不会少于13种。其中有几种虽不在正文范围内,但因是每部方志所不可缺少,故我们也把他们列为志书体裁的一部分。

1、凡例。有的新方志中称为“编纂说明”。所谓“凡例”,即发凡起例,是对志书的著作形式、内容所作的条文式的规定和说明,具有法则性作用。

2、序言。序言是对已成之志的有关情况的叙述和阐发,形同前言。

3、述。“述”是新方志的创新之举。见于总述、概述、小序和无题小序,是综合性的记述。意在总揽全局。是一志、一编或一章之纲要。

4、记。即大事记。一般置于卷首,是全志之经。也有的置于篇末,作为附录。大事记,有的方志称为“大事年表”。有些新方志中有“专记”、“特记”,表面看来似乎属“记”体,其实不然,应归属于志体。

5、志。“志”采用记事本末体记载各方面的事物,是志书的主体部分,即一个个分志。

6、传。“传”即人物传记,是方志中的重要部分,凡方志,均应有人物传记。

7、录。“录”即附录。凡无法归类或不宜入正文的内容记入附录之中。附录有集中与分散两种。有些附录分散附于有关编章之中,有的附录则集中附于全志之后。还有一种“名录”,如烈士英名录,名义上也是“录”,实应归于“表”之中。

8、表。“表”指各种各样的统计表和人物表,这是古已有之的。只是随着统计学的产生和发展,表的运用更加频繁。

9、图。“图”,包括地图、画图、示意图、曲线图等。“一图胜千言”,图的入志亦古已有之,但新方志中的图比旧方志中的图更加科学。

10、照片。“照片”,包括黑白照、彩色照、航空照、卫星遥感资料等。民国以来的方志,特别是当今的新方志,均有数量不等的照片,这是方志引进科技新手段产物,是件好事,是体现地方志存史价值的重要手段之一。认为照片入志不合志体的见解,是一种误解。

11、音。“音”即录音。把地方志中的有关内容如方言语音、民歌等录音以存史。这是近年来有的新方志所作的新尝试。录音带虽非与志书一体,但因其内容系志书中的有关章节,故可看作新方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新方志的一种体裁。

12、像。“像”即录像。同录音一样,录像也是近年间的新尝试。录像的内容系根据新方志内容重要新编写出一个录像剧本,是一部微型的、动态的方志。观者往往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内就可了解一地情况。它虽有相对独立性,但也可视为地方志的新体裁。

13、编后记或跋。写在志书后面的说明性文字或议论文字,以交代修志的始末、感谢各方的支持和阐发有关的方志理论见解为主。虽然不是每志皆备,但十有八九,故也可视作方志常见的体裁样式。这类文字,主要由方志编纂者自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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