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采用什么文体?
2016-06-2912-00-00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文体,即为语文体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二十六条指出,“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第二十八条指出,“使用规范文字,用词概念准确,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使用口语、方言、土语、俗语适当;不滥用时态助词;慎用评价词语;不用模糊、空泛词句。这就是说,新方志不能用文言文,也不能用不规范的口语、方言、土语、俗语,应用规范的现代汉语来写作。

用规范的语体文写作,有4种体式,即记述体、应用体、政论体和文艺体。新方志的体式应该是语体文记述体。所谓“记述体”,就是把人、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用书面文字如实地记载下来的一种体式。

点击显示全部 》
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福州市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邮箱:fzdsfzs@126.com 闽ICP备20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