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市劳动就业情况
2016-06-3012-00-00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概况】  201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00笔1.3亿元,带动创业就业6500人。与院校对接,为237家企业输送技术工人7540人。

  【促进就业】  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每周三、五举办大型公共招聘会,在全国率先开发启用公共就业服务智能手机“摇工作”平台。举办各类招聘会150多场,发布用工岗位信息6万多个;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1300笔1.3亿元,带动创业就业6500人。建立41个劳务协作基地,陆续推出企业诚信用工承诺活动、聘请“以工引工”老员工、纺织化纤电子等重点行业稳定用工奖励政策等举措。深化校企对接,举办春、秋季技工职业院校与重点用工企业签约对接活动,省内外87所技工职业院校为全市237家企业输送技术工人7540人。

  【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  开展劳动者岗前培训1.43万人(其中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742人)、紧缺技术工种培训2865人、直补企业培训1.05万人、创业培训4629人,职业技能鉴定7.2万人次。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组建机电、服务等7类工种高技能人才专家库,拟订《福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评选表彰福州市第二届首席高级技师10人和优秀高技能人才30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087人,新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市级10个,2人获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1人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提升技工教育办学层次,第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创建技师学院工作通过省人社厅专家组现场评审,第二高级技工学校被授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称号。

  【劳动关系维权】  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新组建的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开始开展工作并建立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638件,结案率逾95%,调解率62%。在全省率先统一并提高城乡最低工资标准,实现社会保障同城同待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和企业薪酬调查监测工作,及时发布企业及重点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对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小微企业给予奖励。

  依法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审批劳务派遣公司23家,不予许可9家,备案2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防暑降温、企业工资支付和参保等专项检查,受理投诉举报2610件,追回劳动者被拖欠工资1.98亿元。在“两节”期间提前部署、滚动排查,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有欠薪苗头企业实施重点监控;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对县(市)区进行指导,及时妥善处置连江钢贸城、冠海造船厂、马尾倩鹿、闽侯合福铁路等企业大额欠薪事件(约6300多万元),将17起恶意欠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节前欠薪及群体性事件数量同比下降20%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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