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方志委研究落实省方志委专家审查验收《福州市志(1995—2005)》第一次工作会议精神
2016-06-3012-00-00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4月14日上午,福州市方志委召开《福州市志(1995—2005)》总编室会议,研究贯彻落实4月8日省方志委专家审查验收《福州市志(1995—2005)》第一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市方志委副主任王小珍和各册主编、副主编、主编助理参加会议。

总编室成员经过认真分析、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本次送审稿历经了13年编纂,且是在省方志委6次评审会的基础上反复修改而成,并经各承编单位审核盖章,上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才送省方志委审定,具备了较为扎实的质量基础。会议认为,此次志稿的再修改应本着既尊重省方志委专家的审查意见,又尊重客观事实和修志历史的原则,精益求精、实事求是的完善推进:一、资料补充问题。认真梳理各位专家提出的补充资料意见,由市方志委再次发公函给相关承编单位再作努力搜集,承编单位反馈确实只能部分补充或者无法补充的都要再次正式回函作出说明。二、文字硬伤问题。对于前后矛盾、数字错误和错字病句等硬伤,不仅要将专家指出的百分百改正,还要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全书,把差错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三、结构调整问题。在不影响史实资料的保存,不严重违反方志体例的前提下,适当遵从承编单位和主编意见,依照全书的规范统一,尽量不改动市志的篇章节结构。四、领导名表问题。严格收录标准,提高入志门槛。全书各篇统一将部门处级领导名表删除,只保留副厅级以上的市领导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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