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规划任务。2017年基本完成、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规划任务,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发行。
2.全面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2016年,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部做到一年一鉴,2020年前全部公开出版。争创若干全国知名年鉴品牌,并争创全国综合年鉴质量评比最佳成绩。
3.加强特色志鉴和地方史的编纂工作。深入挖掘福建历史文化资源和多元文化内涵,编纂福建“海丝”史料、福建地情、福建特色文化志、福建地方史 志读本等精品丛书。启动编纂福建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志丛书。把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范管理,编纂出版我省首部百科全书式地方文献 《福建通鉴》。
4.深入开展旧方志保护整理工作。实施方志典籍整理工程,重点加强闽台方志文化遗产保护,收集、整理、保存闽台旧方志,2018年全面完成《闽台历代方志集成》项目,2020年建成闽台历代方志数据库。同时,加强旧方志资料的分类整理工作。
5.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完成福建省“数字方志”二期工程,启动并实施三期工程。至2020年,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方志资源全文检索数据库、影像资料数据库、在线修志编鉴系统、地方志资料年报系统和地方志全媒体展示平台,数字化资源达12亿字。
6.创造条件加快方志馆(书库)建设。2018年,省方志馆开馆运行,打造成集收藏保存、宣传展示、学研交流和省情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文化 服务综合场馆;2020年,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成方志馆或通过各种方式推进方志馆建设。加强全省方志书库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每个设区市重点 建设市本级及1~2个县(市、区)级方志书库,构建多层次读志传志用志免费开放平台。
7.深化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 众需要。开展家谱、家训、家风、村规民约系列丛书征集、编纂工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滋养。引导社会各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地方志 成果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推动乡土文化建设,提升成果普及程度,培育地方历史记忆。
8.扩大方志文化交流合作。服务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开展与福建有关的“海丝”文献史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福建打造“海丝”核心区提供历史 佐证和新鲜素材。开展两岸共享史料、共修史志、族谱对接、学术研讨等活动,促进闽台方志文化深度融合,2016年完成两岸学者合编的《妈祖文化志》出版工 作。
9.重视地方志资料工作。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全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总结完善推广志书、年 鉴、月报、日记“四位一体”系统保存地情资料工作机制。与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图书馆、档案馆等协作,开展田野调查、社会调研、口述史和音像 影像资料收集,建立能够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需要的全覆盖、多渠道的地方志资料工作保障体系。
10.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推动地方志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主编负责制和总纂“一支笔”统稿、志稿评议、审查验收等制度,落实地方志编纂、出版、印刷三环节无缝衔接,实施精品志鉴工程,将地方志书、年鉴和学术成果纳入各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有关图书评奖范围。
11.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至2020年,形成由“学术研究带头人”“学术研究骨干”“学术研究新秀”组成的人才梯队和一批研究成果。
12.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实施全省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开展分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省级、设区市级地方志专家库,争取有一批专家 列入国家级专家库。进一步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加强学习型、专业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方志机关建设和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
(欧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