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政治部编研部、国务院各部委局史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16年8月16日至2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举办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培训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培训班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办,呼伦贝尔市档案史志局协办。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邀请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省、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专家为学员授课,内容包括实现地方志事业跨越发展的措施办法、地方志工作政策解析、志鉴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方志馆建设思路、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具备的素养等。
三、培训时间
2016年8月16日至21日(16日报到,21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宾馆(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南屯)中央街,乘飞机或火车到海拉尔)。
五、培训对象
2014年1月1日以来任职的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全军军事志工作机构、武警部队编研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局史志机构负责人。
六、名额分配
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派3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武警部队各选派2名,部委局史志机构各选派1名,已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不再重复培训。
七、培训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参训人员食宿费及培训资料费等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八、报名方式
(一)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政治部编研部、国务院各部委局史志机构统一组织报名,认真填写《报名回执》(附后),于8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分别发至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和呼伦贝尔市档案史志局办公室。
(二)由于交通不便,会议将在海拉尔机场和海拉尔火车站安排接站服务。
九、联系方式
(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联系人:周全 李俊池
联系电话/传真:010-65257613
电子邮箱:rsc65257613@163.com
(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471-4825282 13848413262
(三)呼伦贝尔市档案史志局
联系人:苏丽华
联系电话:0470-8216610 13314801018
传真:0470-8216645
电子邮箱:fznj123@163.com
(四)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宾馆
电话:0470—8814688 0470-3101688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