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
2016-08-1102-09-51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地下水:福州地区地下水补给量主要来自大气降水,约占总量的96%;其余是地表水的稳定下渗,约占总量的4%。境内地下水分布广,埋藏浅,水质 好,矿化度低,储量达10.86亿立方米。含水岩组主要有两组,即基岩裂隙水和第四系孔隙水。前者遍布全境,后者主要分布福州盆地及沿海岛屿地区。

  矿泉水:福州地区矿泉水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已发现并经地质勘查的矿点有26处,分饮用和医疗两大类型。饮用偏硅酸矿泉水,偏硅 酸>25mg/L,水质为碳酸钠钙或碳酸钙钠型,低矿化度,呈弱酸~中性,含锂、锶、锌有益微量元素,分布于福州郊区五凤山、国光、旧县、登云、桂山,闽 侯龙泉、白马,福清赤礁、熙岭、和岐、上郑、高山、善友、五龙门,长乐赤屿、大象山、潭头、凤祥山等地。比较珍贵的碳酸矿泉水为闽清梅埔矿点,水中游离 CO2≥250mg/L。医疗型矿泉水除饮用型矿泉水特点外,氡含量(>111Bq/L)达医疗矿泉水命名标准,分布于郊区鼓山、罗汉山、登云、旧县,长 乐大象山,闽侯白马,福清善友、龙田(思碧凌)等地。氡含量>129Bq/L可称氡矿泉水。上述矿泉水均经鉴定审批,已陆续开发或有待开发。

  温泉集中供热

  温泉:福州是中国三大温泉区之一,温泉具有水量大、水温高、水质好,分布面广且处在市中心的特点。福州地区的地下热水多出露在盆地、河床、阶地和河漫滩等地形低洼的部位。

  市中心温泉澡堂

  据福州市地热管理处调查,全市温泉及地下热水分布的地区有市区中心、郊区及所属的永泰、闽侯、闽清、福清、连江等5县(市),计有23个温泉点 40多个泉眼,而以市中心的温泉最为重要,也最为著名。市区中心温泉分布范围北起思儿亭,南至王庄,东始六一路,西止五一路,南北长5公里多,东

  西宽约1公里,呈北北西向条带展布,具有埋藏浅、水温高、水质好以及使用历史长等特点,且纵贯市区中心。储量94975千瓦,其中A级 24890千瓦,开采范围5平方公里,日允许开采量9800立方米,折合24800千瓦。受棋盘式构造北北西向断裂控制下,地热水分两层;上层砂砾层所储 热水,水温40~60℃,为层状水,埋藏浅,储量大;下层为基岩裂隙热水,水温>85℃,井口水温最高97℃,平均自流量15~16L/S,水质类型 SO4·Cl·Na型(北段)、Cl·SO4·Na型(南段)。地热水无色透明,有硫化氢味及少量气体逸出,具腐蚀性,自流井口有乳白色泉华,低矿化度 (<1g/L),偏碱性(PH8.1~8.9),富含氟、二氧化硅。可供医疗和饮疗。

  福州温泉分布图

  福州温泉开发利用已有1000多年的悠久历史。据史书记载,早在唐末五代时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利用温泉,“五凤朝阳生丽水,九龙经脉出金 汤”,人们把从地壳裂隙深处涌出地面的热水用于洗浴和医疗,并喻为“金汤”、“金泉”。闽王王审知(公元861-925年)建城时,民工在今汤边与树兜间 发现地下涌出热水,并用石垒成“汤池”,后梁龙德年间(921-925年)曾在城东温泉坊(今汤井巷内)建成“龙德汤院”。宋庆历二年(1042年)将 “龙德汤院”定为官员沐浴场所。宋嘉祐七年(1062年),郡图上已有标志着出露温泉的地名,如汤井

  巷、温泉坊等。明、清时代,城内澡堂业一片兴旺。《八闽通志》记述:明时城区共有四处温泉,即温泉坊的内汤井,汤门的外汤井,石汤泉和城东的 崇贤里汤房(即“八角井”)。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官汤之禁渐松,增加大量民众澡堂(最多时达15处)。清初出现的大众化澡堂已遍布今汤 门、东门、水部及王庄一带。道光绪(1875-1908年)年间,福州城内计有浴室30多家。全盛时达40多家。

  民国时期,随着凿井技术的开创,凿井引泉者日众,民国19年(1930年),澡堂业进入鼎盛时期,城内外澡堂有50多家,其中建筑新颖,设备齐 全的有“百合明园”、“南星”、“醒春居”、“东天泉”等。民国24年(1935年),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回福州,曾在“福龙泉”澡堂沐浴,亲自题词“龙泉 第一”,并跋“此店有二百年左右之历史……”,至1949年10月前,市区还有澡堂36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大小澡堂34家,1953年29家,20世纪60年代后,市区澡堂进行改建、扩建,店容店貌有所改观,较为著名的有“温 泉”、“新榕”、“大众”、“南星”、“五一”等。20世纪70年代后,许多机关、单位和郊区村镇纷纷建浴室,也对外开放,原有营业性澡堂又进行改、扩 建,提高服务档次,澡堂业出现十分昌盛时期,温泉洗浴被国内外宾客誉为“最佳享受”。温泉利用领域随着科学进步也扩大到其他行业。

  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用热单位逐年增多,开采量也不断增加,而管理与保护工作又没有及时跟上,热田热水水位逐年下降。为了有效地保护和有 计划地合理开发利用温泉资源,进入20世纪80年代,对温泉实行系列的保护管理工作,创造“全国三个第一”:即1981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一个市 级地热(温泉)管理机构——福州市地热管理处;1986年12月建成第一个集中供热温泉试验水厂;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22次会议批准了《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颁发开发保护管理温泉的地方性法规。从此,福州温泉资源保护管理进入统一规划、 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有效保护和依法科学管理时期

  1991年,福州市温泉供应公司成立后,为加快集中供热的步伐,从1992年起,对北区温泉区水厂的温泉水井、保温调节池、保温供热管道、泵房 等设施设备都进行较系统地更新改造和建设。1998年末,北区温泉水厂日供热规模2000立方米,供热单位139家,供热范围为东大路以北的五四路、华林 路、六一路沿线的宾馆、酒楼、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涉外单位,供热覆盖面积约9平方千米。1994年底又建成南区温泉水厂,1998年末,日供热规模 3500立方米,供热单位94家,供热范围为东大路以南五一路、古田路、六一路、国货路沿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楼等,供热覆盖面积6平方千米。至 此,福州市中心区地带集中供热网络基本形成与完善。

  温泉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在福州市中心区有丰富的温泉可供开发利用,这是福州城市的一大资源特色。早在1984年国务院关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 划》的批复中就已指出:“对于福州市区温泉资源,要按照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注意防止乱采滥用。”1986年11月26日,全国矿产储量委 员会在全储决字0100号决议书中提出,在约5平方千米热田范围内,其允许开采量为9800立方米/日。据此,福州市人民政府将温泉开发保护纳入城市总体 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付诸实施。要求地热管理部门要与科研部门合作,开展回灌等试验,搞好开采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宏观调控,制定科学管理规划,做到既要严 格控制热田水位下降,保护好温泉资源,又要充分合理开发利用,使温泉资源能够源远流长,更好地造福子孙后代。使福州成为名副其实的“温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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