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性是方志的基本特征
《地方志工作条例》将地方志界定为:“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书既然是“资料性文献”,方志资料自然是至关重要的。
(二)搜集资料是方志编纂的基础
编纂志书,框架设计是重要的。篇目制订之后,首要任务就是搜集资料。一部地方志书的编纂,一般都要经过筹备发动、设计篇目、搜集资料、编写长编、撰写志稿、总纂合拢、评议修改、审定出版等程序。搜集资料是修志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资料是志书的基础,是修志的先决条件。
(三)方志资料是发挥方志功用的保障
地方志书具有“存史、资治、教化”的基本功能。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曾明确指出:“新方志应当系统地记载地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本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科学依据的基本状况,以利于地方领导机关从实际出发,进行有效决策。新方志可以积累和保存存地方文献,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便于查考的实用的系统资料,有助于各行各业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新方志可用以向各级人民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四)方志资料是方志质量的基本保证。
一部志书的优劣,有一定质量标准。而众多标准中,最基本的是资料标准。新方志要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如果资料不准确,资料标准不合格,就难以做到志书的思想性和科学性。所以,要想编出高质量的志书,必须从搜集高质量的资料着手。
(本文摘自:《当代志书编纂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