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志、部门志编纂
2016-08-2304-35-07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方志类别,由于划分的标准和尺度不同可以有多种多样。全国志、通志为高层次志书,内容广略,市志、县志、乡镇志等为基层志书,载述丰富而具体。专志则专、详而系统,是专记人、事、物的志书种类,包括专门志、专题志、部门志、行业志、分志等。

专志是地方志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也是志书的主体。它是专门记述某一事物或某一事业的历史与现状的志书。它包括综合性志书中的专志,即分志,以及独立专志。

一、专志的特点

专志除了具有方志的科学性、资料性等共性外,还具有自己的个性特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专志内容的专业性。专志所记述的应是本专业的独特内容,反映本专业的基本面貌和历史演变,体现本专业独特的发展规律,为专业的发展服务。

2.专志体例的独特性。专志在记述时横排门类,遵循“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原则,先分大类,后分小类,再依时间顺序记述。

3.专志记述方法的综述性。专志在文字表述上,坚持让资料说话,分门别类地对资料进行整理、剪裁,用资料表述观点,褒贬寓于记事中。

4.专志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它系统地记述某一事业或事物,所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二、专志的写法

专志采用竖写的方法,具体写法有:

1.顺时记述,突出主线。专志按照事物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记述,在顺时记述的同时,要有重点地选择能反映事物发展整个过程的起点、转折点和终点,清晰勾 勒出事物发展的主线,揭示事物的内在规律。要开门见山,追溯事物源头;抓住转折,突出事物变化;抓住现状,重点展开记述;抓住脉络,展示事物发展的连贯 性。

2.横陈现状,展现全貌。专志对事物在整体范围内发展的宏观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展示整个事物的大势大略,同时还要完整记述事物的各种要素,如影响事物发展的内外部因素。

3.选取典型,深化记述。在记述时根据一地、一部门的实际情况,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人、事、物,详加记述,以更好地展现当地、本部门的情况。

4.找准切入点,避免重复。专志在记述时,应选好角度,避免所记内容与大事记、概述等所记内容雷同。

三、专志的基本内容

专志因各专业或事物的历史和内容不同,内容的编写也不尽相同。但这些专志在记述时有一些共同的东西,即它们的共性,各类专志主要记述各专业或事物的发展情况,因此专志的记述应以事业为主线。具体说来,专志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记述事业发展的概况。专志应记载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状况,写出其有利和不利条件,为现实活动提供参考。

2.反映事业的发展、变化。专志应反映某项事业在新旧时期的变化和发展,不仅要反映数量、形式上的变化,还应更深层次地反映事物发生的本质性的、根本性的变化,使读者通过对现象和本质的透视,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

3.点面结合记述事物。专志在记述中既要记述该事业的基本情况,反映事物发展的全貌,又要有重点地选取典型事物,使记述具有一定的深度,突出展现一地、一事物的特色,增强专志的记述效果。

4.记述成绩和不足。专志既应记述各事业、行业、事物发展中取得的成就,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还应记述某事业、行业、事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或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彰显先进,鞭策落后,避免失误以后继续发生,使不足之处得以改善,使成功的经验得以推广。

四、专志编写的要求

专志编写应突出行业特点、部门特点、地方特点和时代特点。

拟定篇目时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类目相宜。

专志应重点记述本行业、本单位具有个性的内容,并注意记述各项事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以展现事物发展的规律。

避免把专志写成专业史。要求横排门类竖写。有的专志采用史体写法,先按时间划分阶段,再在各时间段下分类记述,这容易造成内容重复,层次混乱,不能反映专志的内容,应该注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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