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尾乡
2016-08-2305-27-19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鸿尾乡位于闽侯县西部,东毗竹岐乡、西连闽清县,南以永泰、闽清两县石帽山为界,北隔闽江与白沙镇相望,面积157平方公里,下辖里头、岩石、安樟、南园、大罕、溪源、桥头、南坑、大坑、鸿尾、大模、官路、超墘、汉头、奎石、源口、南下、埕头、青马、古洋等20个行政村。计有9227户,32573人。乡政府驻超墘村石佛头。

  唐末,王穆源随王审知入闽后居此,故旧称穆源。宋属侯官县永安乡的永兴里、清化里和石门乡的归德里。元、明时属永安乡的十九至二十二都和石门乡的十八都。清为永安乡的十九都、二十都和石门乡的十八都。清末属穆源区。民国29年为穆源乡,属第四区。民国34年仍为穆源乡。民国37年属甘蔗区。民国38年9月属第七区,12月与白沙、竹岐等合为第十区。1952年5月单独设为十五区,驻鸿尾乡,1955年7月称为鸿尾区。1958年5月改为乡,9月成立鸿尾人民公社。1962年10月恢复区建制,1964年9月再恢复为公社,1984年7月撤社改乡。境内竹编业发达,向有“竹编之乡”美称,多橄榄果,年产量22万多公斤。青铜器时代古洋遗址、宋代横列窑址和溪源寨土楼等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主要街道为石佛头街,从鸿尾乡粮站至宏图桥(即官路桥),建在防洪大堤上,长3000米,宽10米,水泥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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