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果。是福州主栽品种,栽培历史悠久。早在唐代以前,今闽侯县五虎山就遍植福橘,至唐天宝年间(742~755年)五虎山被赐名花果山。经宋至明代,福橘已成为境内主要果品。清及民国时期,福州南台岛和闽江、乌龙江两岸是福橘主产地。福橘果实呈扁圆形,大小中等,果皮鲜红美观,皮薄易剥,果肉甜酸适口,多汁有香气,冬至前后成熟,适于鲜食和加工糖水橘片罐头、橘汁饮料。因福州方言“橘”与“吉”谐音,且福橘有纳福招吉,福寿吉祥之意,新春佳节家家陈列尝食或馈赠亲友,以表美好祝愿。故驰名国内外,并影响于东南亚,深受海外华人、华侨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州市福橘种植面积迅速扩大,产量逐年增加。1958年,福橘开始出口。“闽江橘子红”誉满海内外。1959~1961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福橘果园失管,受黄龙病及爆皮虫等严重危害,毁坏大片橘园。1963年,福橘种植面积恢复,产量有所增加。“文化大革命”中,强调以粮为纲,大片橘园被砍,改种粮食作物。1972年,福橘生产逐步恢复。厂地从平原向山地转移。1985年2月,福橘被定为福州市市果。同年获国家农业部优质农产品称号。1989年又通过国家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复评。90年代,全市福橘种植面积剧增,产量迅速提高,以致出现卖橘难的现象。1995年起,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福橘生产沿着有序方向发展,福橘70%产量远销华北、东北各省,年出口东南亚各国达2000吨上下。至2000年,全市建立闽侯、闽清、仓山3个福橘生产基地。其中闽清县璜溪柑橘场种植面积7300亩,产量达1000吨,是全市最大的柑橘场。当年全市种植柑橘16.09万亩,产量达11.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