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榄
2016-08-2609-26-47来源:

  橄榄是福州特产,别名青果。据《八闽通志》记载,唐时,福州府将橄榄列为进贡朝廷的土特产品。

  福州橄榄果肉脆酥,味道香甜,有生津止渴、治喉痛、止泄泻作用。橄榄可制成蜜饯、果酒及化妆品。主要品种有檀香、惠圆、自来圆和大长营4种。檀香橄榄是鲜食良种,原产于闽清安仁溪,闽侯、闽清等地均有引种。其果形较小,单果重5~10克,长卵圆形,果皮深绿色,果基成熟时有红褐色放射状五裂痕,为其特有标志。肉带黄色,质脆,肉厚,纤维极细,味甜,品质极佳,属晚熟品种,采摘期在霜降至立冬;惠圆橄榄,果大,单果重可达20克,果实呈卵圆形,果皮光滑,绿色或浅黄绿色,两端较平,果顶和果基微凹,果肉厚,黄白色,核小,质脆汁少,最适于加工蜜饯;自来圆是惠圆的一个变种,果大仅次于惠圆,长卵圆形,近似惠圆,但果稍长,两端稍尖,肉较厚,但核大,果面青绿色,成熟时果肉略带黄色,质地较粗韧,纤维较多,耐贮藏,适于加工各种蜜饯;大长营果大而长,两端尖,似菱形,单果重12~16克,果面淡黄绿色,果肉青白色,质韧而硬,耐贮藏,加工品质很好。
  民国初期,闽侯檀香橄榄经海运销往上海,其鲜果被当地群众视为珍品,用以接待宾客。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橄榄种植面积不大,至1949年全市仅种植0.27万亩,产鲜果0.29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重视橄榄种植,生产发展较快,至1957年种植面积增至0.4万亩,产鲜果0.49万吨,其中闽侯县产量达0.38万吨,占全省产量的47%。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橄榄种植面积及产量均下降。1965年种植面积减至0.38万亩,产量仅0.21万吨。“文化大革命”中,橄榄生产又遭破坏。至1978年种植面积为0.39万亩,但产量仅0.14万吨,还不及1949年产量的二分之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橄榄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80年代初,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改进育苗技术,橄榄树的成活率提高,产量增加。同时,种植地由沿江地区向低海拔山地转移,橄榄种植面积逐年扩大。1985年种植面积3.95万亩,产量为0.14万吨。1994年种植面积增至6.04万亩,产量达0.3万吨。2000年全市种植面积为8.63万亩,产量达0.998万吨。主要产地闽侯县面积为3.3万亩,产量0.4万吨;闽清县面积3.77万亩,产量为0.46万吨。连江、罗源、永泰等县也发展了一定面积的橄榄果树。闽清县安仁溪的檀香橄榄远销东南亚各地,倍受消费者青睐。闽侯县埕头村有一株树龄达100多年的“橄榄王”,单株占地面积0.4亩,每年产橄榄10多担,最高年景可达30多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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