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传光(1910~1980年),字继耕,闽县(今福州市区)人。少入福州格致中学、英华中学。民国19年(1930年),考入南京金陵大学农学院。民国23年毕业,留校任助教。翌年,回福州协和学院任教,并在福清县农业职业学校兼课。其间,专程到闽南调查植物病害,写成《福建重要植物病害简报》。福建省政府主席陈仪请传光指导省农业改进处工作,并聘他到福建农学院任教。民国26年,由金陵大学保送到美国康乃尔大学读研究生,专攻植物病理学与真菌学,成绩优异,曾得金像奖章。民国29年4月,获博士学位。回国后,任西南联大植物病理学教授。民国33年,应邀参加专家考察团,在美国各地考察农业及植物病害。回国后,任农林部顾问,北平大学农学院教授、植物病理学系主任,后转任植保系主任。北平解放前夕,加入地下民盟,参与护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文教委员、河北省政协委员、全国植物保护学会理事、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系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一级教授,并任全国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文化大革命”期间,备受迫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名誉,参加北京中医药研究所中药研究。学术专著有《解量物质》、《普通植物病理学》、《植物病理真菌学》,以及《林传光先生科学论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