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发掘从1964年9月11日至1965年8月5日,历时近一年。发掘工作由福建省博物馆曾凡主持,厦门大学历史系5人配合。
发掘地点是在前五次发掘处的南部边缘地带。由于地势倾斜、地面坑洼不平等原因,开探方(沟)大小不一。根据遗迹表露的现象,分三个发掘点:
第一发掘点在南部,开7个探方,发掘面积200平方米。
第二发掘点在第一发掘点的东北边,开10个探方,发掘面积250平方米。
第三发掘点在第一发掘点北边,开3个探方和1条探沟,发掘面积63平方米。
3个发掘点共发掘面积513平方米,其中第二发掘点的117、118两个探方,因文化层全遭破坏,未发掘。第三地点最高,第一地点最低。最低处约在现存地面(以探方132为准)以下7米左右。
第六次发掘,发现的遗迹有灰坑59个,火塘6个,烧坑和穴址各1处,墓葬32座。基本弄清文化堆积叠压关系。
一、地层堆积
3个发掘点,在未发掘前都已遭到不同程度的自然破坏,一般在表土或扰乱土的下面就是上层文化堆积物。上层堆积物距地表层约0.5—0.9米,一般厚度在0.5米左右。为坚硬的灰土和黄灰土,含少量的烧土和炭屑,保存面积极小。在探方116南端,发现灰坑1个,直径1.8米,深0.6米,坑内皆是蛤蜊壳,伴出大型容器的橙黄陶破片甚多。本层出土不少石器、骨器、陶纺轮、陶网坠、残陶器等,陶片以硬陶为主。中层保存较好,普遍存在于遗址的各个部分。这层为蛤蜊壳堆积物,厚约1米左右,最厚处达1.5米。出土遗物较丰富,有石器、陶器、骨器、蚌器等,其中石钺和石镰为上层所未见。陶片以粗砂灰绳纹和灰磨光陶为最多。保存下来的遗迹也较多,有火塘、烧坑、红烧土层等。还发现灰坑41个,墓葬17座。还有两条很清楚的墙壁,残高约0.15米,残长约6米,宽2.5米,很可能是一个半穴式的居址。下层是坚硬的黄褐色沙土,有的偶而含少许腐烂的蛤蜊壳,有的仅存痕迹。
这层分布很不均匀,有的地方无此堆积层,文化遗物稀少,堆积层也较薄,一般厚约0.2—0.4米。出土遗物有石锛、石镞、石环、陶纺轮、陶网坠、陶碗、骨锥、蚌刀等,陶片以细砂红陶为最多。在此层内发现灰坑2个,墓葬15座。
下层和中层的32座墓葬,层位较清楚,且有相互打破和叠压的关系。
这3个发掘点都是坡状堆积,中层出土物最多,和过去的几次发掘基本相同。过去把一、二两层划为扰乱层,三、四两层为文化堆积层,且为一次堆积的。为区别堆积的先后,这次把它分为上、中、下三层,上层相当于过去的一、二层;中层相当于三层;下层相当于四层。上层是未经扰乱的。这三层的文化堆积物,有些区别,不是一个短期形成的,而是经过较长时间持续发展形成起来的一种文化堆积物。
二、坑、窑等遗迹
第六次发掘,发现比较重要的坑、窑等遗迹有:
(一)灰坑(59个)
除遗坑第50、53号在下层外,其余皆在中层。其分布情况很不规则,或疏或密,或高或低,无一规律,尤以第一地点最为密集,有的并与墓葬相互打破或叠压。灰坑形制分圆形和椭圆形两种,大小深浅不一:有直壁和斜壁;有平底和圆底。最大口径0.6米,最小口径0.25米;最深0.65米,最浅0.1米。一般坑壁都很整齐,第12、26号最为规整,其中有5个灰坑的坑壁有明显烧痕。坑内有的全是蛤蜊壳堆积,有的杂有陶片、灰烬、炭屑、兽牙等物。
(二)火塘(2个)
塘内堆积蛤蜊壳,为圆形圆底,遗坑第23号保存较好。遗坑直径2.1米,深0.8米。塘内亦有堆积蛤蜊壳,杂有陶片、炭屑、残骨、烧骨、烧土和芦苇的灰烬,并伴出陶纺轮和蚌器等。
(三)连通烧坑(1处)
位于121中层,探方略呈圆形,周壁有一层厚约0.3厘米的烧面,两坑之间有一通道。坑内有蛤蜊壳,底部有很多炭屑和灰烬,杂有陶片、鱼骨、兽骨等,并伴出残陶纺轮1件。
(四)穴址(1处)
略呈椭圆形,长3米,宽1.8米,深0.8米。穴内东北角有1个小土台,呈三角形,长1米、宽0.2—0.6米、高0.4米。南面有1条不很规整的通道,长约1.25米,宽0.8—1米,残高0.5—0.7米。北部下面压着一座墓葬。穴内堆积蛤蜊壳,杂有大量的木炭、灰烬、烧土、陶片和大块石头等,还有石锛、石镰、石镞、骨镞、陶纺轮以及鹿角、鳖甲、兽骨等。
(五)残窑(2处)
位于中层,有很坚硬的烧壁,内呈紫红色,外呈青蓝色,厚约2厘米。窑1周壁保存较好,窑室呈圆形,两头呈喇叭形,残高0.16米,直径0.8米。窑室的两侧有两条小沟,可通入室内,每条之间距离3—5厘米,每条沟宽2米,深0.5厘米。室内底部前低后高,呈40度斜坡,凹凸不平,为很坚硬的烧面,和壁相同。其前有一条喇叭形的火道,呈拱形,长约0.7米,宽约0.6米。窑3则破坏严重,残存窑室尚清楚,残高约0.55米,直径约1.1米。
(六)烧土面(在中层)
呈坡状,因遭破坏,全形不明。这层烧土面分布在探方114、118、119中,残存面积约170平方米。上面分布着一些不整齐的灰坑,还有成堆的陶釜破片。有的烧土面厚达0.2米;有的下面压着一层很厚的蛤蜊壳,厚约0.35—0.5米;有的还压着墓葬等。
三、墓葬
第六次发掘,共发现墓葬32座,除上层未发现外,下层的有15座,中层的有17座。
下层15座墓中,除第12座墓和第25座墓无圹穴外,其余皆有深浅不等的墓穴;除个别外,穴壁都很整齐,有的还留有用小石锛之类的工具修整过的痕迹,未发现葬具。墓葬为单人葬,深埋在生黄土中,距地表最深者达2.6米。填土内一般未掺杂蛤蜊壳。埋葬无一定规则,死者头向以北偏东者居多,葬式多为仰身,侧身仅见墓111座。这15座墓中,有随葬品者8座,其中随葬品最多的有11件,最少的1件。
第11座墓口,在下层的底部,长方形,口大2.5米,宽0.9米,深1.1米。填土上部为褐色五花土,并夹有陶片,与下层中所出文物相同;下部为黄灰沙土,骨架1具,鉴定为女性,年龄60岁以上。头向东南,侧身直肢,随葬陶纺轮1件,放在两足蹠骨之间。
第32座墓已被现代扰乱层破坏。墓穴长约2.8米,宽1.04米,深0.35米。方向230度。填土灰褐色,很坚硬,伴出物有牛齿、碎骨、陶片,还有腐朽的蛤蜊壳的痕迹,骨架1具,经鉴定为成年女性。头向西南,仰卧直肢。骨架腐朽过甚,一触即毁。随葬品11件,分别放于头顶、头左侧和足底。
中层17座墓中,小孩为浅穴,成人为深穴,穴壁很规整,墓口均位于中层,墓底大多数于黄土之中。填土褐灰色,内含大量蛤蜊壳。埋葬无一定规律,较零乱。死者头向以南偏西者居多,均为单人仰身葬。其中第26座墓,骨架很零乱,疑为二次葬。这17座墓中,有随葬品者11座,其中随葬品最多者有16件,最少者2件,主要是日常生活用具,生产工具极少。随葬品的放置情况,依据多少而不同。一般是碗、杯、壶放在头部;随葬品成行排列者,豆在中间釜在最后,有的放在足部。随葬品在5件以上的,其中必有陶釜,有的多至4件。杯、豆、壶也是常见的。
第4座墓圹穴为长方形,除西壁保存完整外,其余三面均被破坏。长3.3米,宽2米,深1.2米,方向190度。填土上部主要是蛤蜊壳,伴出陶片很多;下半部主要是黄土,蛤蜊壳渐次稀疏,伴出陶片262片,蚌刀2件,残石器1件。这些遗物,与中层所出相同。骨架1具,系中年女性,年龄40—45岁。头向南,仰卧直肢,保存完整。随葬品16件,分别放于头顶、髋骨、足下及右侧。右侧的随葬品放在一个小方坑内。这座墓圹穴较大,随葬品也最多,其中有1件绳纹灰硬陶罐,为它墓所无。死者头顶和足部,又各有一堆很细腻的灰土。
第6座墓圹穴前窄后宽呈梯形,后部被破坏。残长1.7米,宽0.8—1米,深约0.3米。方向220度。填土为灰褐色,很坚硬,夹杂大量蛤蜊壳,伴有陶片。骨架为一小孩,年龄8岁左右。头向西南,仰卧,下肢向内弯曲。骨架零乱。随葬品9件,放于死者的左侧,从头排至足部。随葬品的数量较其它小孩墓多,质量也相当精美。其中在陶豆内有碎骨2块和几粒带血红色的蛤蜊壳。
第9座墓圹穴为前宽后窄,长2.9米,宽0.86—1.16米,深0.9米。墓底两侧留有二层土台,分别高0.15米和0.2米、宽0.06米和0.14米,不甚规整。方向225度。填土为灰褐土和黄土,夹杂大量蛤蜊壳,伴出陶片144片,残石镞、残陶纺轮各1件,还有鱼骨、兽骨等。骨架较完整,为一老年男性,年龄60岁左右。头向西南,仰卧直肢。随葬品6件,放于头部和足端。
第24座墓圹穴为长方形,长2.1米,宽1米、深0.8米。方向220度。填土前半部灰褐土,夹杂大量蛤蜊壳,土质湿润松软;后半部为坚硬的黄褐土。伴出陶片55片,蚌器2件,野猪牙1枚,兽骨1块。所出遗物,与中层相同。骨架完好,为一中年女性,年龄40—50岁。头向西南,仰卧直肢。随葬品7件,均放在死者左侧,从头至足排成一行。
两层墓葬其共同点,都是单人葬。随葬品都是死者生前的生活用器,一般有陶釜。随葬品组合无一定规律,两层墓葬不同点有:
1、下层墓深穴较多,填土多为坚硬的五花土,不见或少见蛤蜊壳,有留痕迹;中层深穴较少,填土中有大量的蛤蜊壳。
2、下层墓的方向以北偏东居多,中层墓的方向以南偏西居多。
3、中层墓随葬品较多,陶器质量也较精致,还出现硬陶器,彩绘技术也较进步,颜色无剥落现象。中层墓除个别外,都有随葬品,最少2件。下层墓随葬品较少,最多的只有3件。
4、下层墓的随葬品,大多放在死者头顶或足部,中层墓除继承上层的遗俗外,还有整齐排列成行的。
四、自然遗物
第六次发掘中,文化层和遗迹都发现兽骨和鱼贝类。文化层中的兽骨以上层为多,中层次之,下层最少。经中国科学院古脊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祁国琴鉴定分析,有狗、棕熊、虎、印度象、猪、梅花鹿、水鹿、牛等。昙石山贝壳过去曾作过鉴定,有蚬、魁蛤、牡蛎、小耳螺。第六次鉴定,还发现属于鱼类的脊椎1枚,鳍条3根,胸鳍刺4根,属于爬行类的鳖科背甲和腹甲。
第六次发掘面积小,但出土的遗迹物都超过以往几次发掘。在地层的关系方面,下、中、上三层的遗物有区别,下层以细砂陶为主,占30.17%;中层以粗砂绳纹灰陶为主,占41.82%;上层以几何印纹硬陶为主,占52.63%。器形方面,也有一部分存在明显差异,下层和中层(包括墓葬)的陶釜全系粗砂陶制作,多数是宽沿圆圜底式。上层出土的部分为硬陶器(如陶盆)。上层陶豆的圈足,从盘底向下显著收缩,而后又向外撇呈喇叭形。陶簋在下层中仅见到1件。陶壶和陶罐等,在三层中也不尽相同,各有特色。中层的泥质灰硬陶罐和上层中的泥质灰硬陶罐在质地、形式和制作方面,都很相似,但圜底已变为凹底。在颜色方面,下、中层用红彩,上层则多为黑彩。三层中所有出土的陶器和石器,在质料、形式和制作技术等方面,基本特征一致。
遗址的堆积层的形成,主要是贝壳的堆积,有的厚达3米多。遗址中发现猪、狗、牛、熊、象、斑鹿等动物骨骼,数量不多。此外,还发现用于农业的生产工具,如石锛、石镰等。
五、自然遗物鉴定
遗址出土的自然遗物,经鉴定分析,兽骨可分家畜(狗、猪)和野生动物(虎、熊、象、鹿)两类。野生动物具有明显的南方型和森林型的特点。发现象的左侧尺骨上端1根。
第六次发掘,初步弄清地层关系。在年代方面,这次选用中层里的两个(长牡蛎)标本,经放射性碳素测定年代,一个距今3090年(公元前1140年);另一个距今3005年(公元前1055年)。第六次发掘,就中国境内已经发现的新石器文化,还没有一处和昙石山文化遗址雷同的。它是一种具有浓厚地方性的文化遗存,或可命名为“昙石山文化”,以示和其它文化类型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