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6-09-2210-06-13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闽志委〔2016〕38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方志委(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史方志研究中心,省直单位修志机构:

现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指办字〔2016〕165号)转发给你们,由于时间紧任务急,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统计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请各县(市、区)先报送设区市方志委(办),由各设区市方志委(办)汇总本市及所辖县(市、区)统计结果后,统一报送我委秘书处;省直单位修志机构直接将统计结果报送我委秘书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0—12月有关数据请于2017年1月10日之前补报。

联系人:郑舒 联系电话:0591-87890765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10号省方志委

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fjdfz505@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指办字〔2016〕165号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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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志书规划与出版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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