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闽过半县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2016-09-2203-42-01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讯  昨日,省民政厅巡视员罗万荷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在解读《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时表示,“十三五”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工作指标要达到或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我省保障基本民生将实现:合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到2020年,全省50%以上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确定;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每年提高350元,推进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相衔接。

根据计划,到“十三五”期末,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30%以上,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60%以上建制村。

我省将通过补助投资、运营补贴、购买服务、设立省级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民间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并给予场所、用地、税费优惠方面的政策扶持。同时,鼓励民间力量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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