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2016-09-3009-20-09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方志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6〕93号)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榕财预〔2014〕76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及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三)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四)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五)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编写资料长篇和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六)建设管理地方志地情网站,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七)加强修志队伍建设,组织修志队伍培训。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包括二个处室及一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全额拨款

13

12

福州年鉴编辑部

全额拨款

5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要任务:一是继续推进《福州市志(1995—2005)》编纂,二是指导县(市)区志编纂,三是编纂《船政志》,四是编纂《福州年鉴(2015)》,五是指导县(市)区年鉴的开编及编纂工作,六是网站建设与书库建设,七是读志用志与学习交流,八是机关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福州市志(1995—2005)》编纂工作

《福州市志(1995—2005)》经过评稿会后的修改,已将志稿分篇章向所有承编单位征询意见,至4月,全部承编单位均完成对所承编篇章的审查工作,完成对全书的保密、法律、统计资料、档案材料的审查。

9月,市方志委完成了《福州市志(1995—2005)》文字稿的修改,连同参编人员名单、序、修志始末等报送省方志委审定验收。在福州市门户网站、福州市地情网上刊载了《福州市志》相关图片的征稿启事。通过向承编单位再征集、向社会约稿等方式,收集到图照约500张。

(二)县(市)区志编纂的业务指导

已完成二轮修志工作的有台江、长乐,志书已出版发行。

进入我委组织的对志稿进行审定验收的有永泰、福清、闽侯、闽清。《福清市志》已通过初步审查验收,并送交我委再次复审。《闽侯县志》《闽清县志》《永泰县志》正在进行审查验收后的修改完善。

《仓山区志》于1月召开了评稿会,正在进行评稿会后的修改,预计年底可进入审查验收程序。

《鼓楼区志》《连江县志》正在进行总纂稿的修改,计划年底前召开评稿会。

《晋安区志》《罗源县志》《马尾区志》的篇目方案已通过审定。

(三)专志编纂工作

《船政志》经多次征求省内外及台湾有关船政专家学者评审、修订完善,已完成全书编纂环节,全书约计70万字,补充完成编纂委员会名单、彩页、序等。目前已进入出版环节。

(四)《福州年鉴》编纂工作

《福州年鉴》2015卷继承了2014卷之前各卷基本篇目又结合年度特点有所调整创新。9月,送方志出版社。11月出版《福州年鉴》2015卷。

(五)县(市)区年鉴的开编及编纂情况

县(市)区综合年鉴已先后出版2014卷的有长乐、永泰、台江,长乐、永泰年鉴2014卷均于2014年公开出版发行,台江年鉴2014卷于2015年7月公开出版发行。其中,长乐、台江为该市(区)首部综合年鉴。全市各县(市)区综合年鉴2015卷全面开编,2015年底前可全部出版。目前,永泰已出版,闽侯已完成审稿正在印刷,即将开始印刷的有台江、罗源、马尾、闽清,正在出版社审稿的有鼓楼、长乐,正待当地政府审批的有晋安、福清,正在进行全书终审修改的有连江、仓山。

(六)网站建设与书库建设

地情网站建设。福州地情网现设30个一级栏目和85个二级栏目,被纳入全市政府网站群绩效评估日、季度监测考核,监测结果每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目前,福州地情网在全市政府网站群绩效考核排名在中位于中上水平。

在2015年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中,福州地情网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内容通过了国务院办公厅的抽查。

2015年下半年,福州地情网全面改版,依托福建省情网,直接利用其主机系统来实现全面改造升级,改版后的网站设政务信息、地情文化、闽都文化、城市之窗、地情全文数据库、互动交流、政务微博微信等7个大类,在各大类栏目下设有志鉴动态、福州概貌、古今大事记、风景名胜、船政文化、志鉴期刊数据库、民意征集等40多个一级栏目。

政务微博建设。2014年10月22日,在新浪、腾讯开通官方微博帐号“方志福州”试运行,并于2014年10月30日正式上线。“方志福州”开辟了[志鉴动态][话说福州][福州历史][文化村镇][福州一周要闻]等话题发布福州地情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160条信息。

方志书库建设。办公区搬迁后,市方志委将存放在其他仓库的志书搬回办公区,添置了密集架等硬件设施,现存书约有3万册。正在与市图书馆等单位磋商,准备引进正规的编码方式和查阅系统,以方便市民查阅地情资料。

(七)读志用志与学习交流

完成市委要求修改《八闽风情》福州资料的工作。参加闽江学院附中“学雷锋志愿服务——传统文化传播月”活动。参加《福建茶志》筹备会。《福建茶志》筹备会议邀请我委领导参加,我委查阅《福州市志》《福州名产志》和各县(市)区志,形成1.5万字的参会的材料。参加《福建乡规民约》和名镇名村志的编写。收集整理修改《福建乡规民约》中福州市的稿件约3万字。9月,我辅导处、晋安区、永泰县方志委负责人、晋安区寿山乡、永泰县嵩口镇、大洋镇、同安镇的志书编纂负责人赴泉州市德化县参加全省乡镇志编纂培训班。

服务社会查阅资料。配合《福州日报》社查找福州人在台抗日的相关资料,并检索部分烈士名录。向市商务局提供《福州年鉴》,以供编纂《福州市商务指南》。做好党史人物资料的收集。配合平潭池氏后人查询池源翰去思碑相关资料。为南屿镇周氏后人查询其宗族相关材料。

学习交流情况。先后接待黑龙江省方志委,广东佛山、河北秦皇岛、山东德州、湖北武汉等市方志委来访座谈。安排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在杭州萧山的第十六次全国地州区县年鉴研讨会暨第五届年鉴编纂出版质量评比颁奖大会。参加在广西北海举办的第十五期全国年鉴编纂高级研讨班。

(八)机关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

1、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6月,市方志委制定《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带头学习,7月20日,以《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承担责任,善于解决问题》为题进行了第一次专题学习。8月17日,以《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为题进行了第二次专题学习。10月23日,以《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题进行第三次专题学习。委领导联系自身工作,深刻剖析,和全委党员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2、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经过申报、中期测评和考核,我委获得福州市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称号。在创建活动中,我委开展了“微心愿”、“道德讲堂”、交通文明执法等活动,并根据市直工委要求,配合做好青运会各项工作,所有党员都深入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9月,我委继续申报2015—2017年度文明单位。

3、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年初,我委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综治工作年度计划和“平安单位”创建方案,调整了“平安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和各处室签订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党组会议上多次研究综治工作,特别强调“两会”、重大节日的值班纪律和安全防范要求。9月,上报了我委《2014—2015年度综治工作总结》。

4、学习宣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

认真学习中央、省、市“两会”文件。明确2015年作为“十二五”的收官年,必须深刻领会“两会”精神,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传达学习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强调每一位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从严自立,落实党建责任,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李克强到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要求按照讲话精神认真完善《福州市志(1995—2005)》的总纂稿,要充分体现中央领导在榕工作时期的施政和部署。要按照市委有关文件来督查工作,认真开展“为官不为,下课问责”的效能监督。

学习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节假日中要做好廉政自律工作,强化执纪监督,严明纪律要求。

5、开展支部、工会相关活动

开展“三级联创”工作。市方志委工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省方志委秘书处、省志辅导处人员赴马尾区闽安镇、亭江炮台进行民俗采风活动。

妇女工作。3月8日,我委组织女同志8人赴闽侯县荆溪镇开展妇女节活动。

支部建设。3月12日,市方志委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机关支部委员会,积极推进机关党务公开工作。10月,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向市直工委报送我委支部书记调整情况。

党员教育和职工帮扶。积极开展党员教育,组织学习党史、党纪等相关知识,组织观看了《老百姓是天》《邓小平登黄山》等教育影片。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医疗互助活动。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年初结转和结余25.52万元,本年收入386.37万元,本年支出377.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83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386.3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7.03万元,增长24.90%,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86.37万元。

2. 事业收入/万元。

3. 经营收入/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亿元。

6. 其他收入/亿元。

(二)2015本年支出377.0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1.29万元,增长13.6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51.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6.15万元,公用支出15.11万元。

2. 项目支出125.81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4. 经营支出/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77.0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1.29万元,增长13.6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人员经费(项级科目)236.15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8.12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日常公用经费(项级科目)15.1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3.97万元,下降20.81%。主要原因是减少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三)项目支出(项级科目)125.81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7.14万元,增长27.51%。主要原因是《船政志》完成总纂交付出版社审稿出版,支付福州地情网站改版费用,支持西藏朗县方志编纂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05万元,同比下降29.0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89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张硕随同省方志委出访团赴美国、加拿大国家执行交流访问。2015年本单位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2014年无出访任务,2015年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人随同省方志委组团出访美国、加拿大收集旧志资料。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61.20%,主要是2014年有2辆公务用车,2015年只有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0.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方志委来我市交流方志工作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批次、接待总人数36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70.59%。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xls

附件2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3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10政府采购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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