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新方志的任务:
1、志书编纂
这是方志编纂机构的首要任务。省(市、区)、地(市)、县(市)等各级修志机构,都承担有省(市、区)志、地区(市)志、县(市)志的编纂任务。完成此项任务,快则三四年,中则六七年,慢则十多年。除此主体工程之外,在修志过程中或志书出版之后,还应充分利用所搜集的资料,进行加工,出一批修志的副产品,如各种专题资料汇编,地情一类的著述。条件许可的地方,还可以编纂各自行政区划的年鉴。甚至还可以承担编纂地方史、地名志等书籍的编纂任务。还可逐年积累新资料,为下届续修或新修志书作准备。
2、地情咨询
从修志人员来说,凭藉熟悉地情资料的优势,应该在修志过程中或志书出版之后,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资料和咨询服务。同时,修志人员还应积极承担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任务,开展咨询服务。目前有的修志单位还成立了第三产业性质的信息咨询服务部(或公司),为本地的经济建设服务。
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包括方志理论研究、地情研究、地方史研究等内容。当然,质量必须讲究,防止粗制滥造。运用地方志中的资料,写出有见解、有说服力的地情研究文章,修志人员中也时有所见,应当予以提倡。有的修志人员还因此写出了专著。
4、宣传教育
对于已经出版的志书,要充分发挥社会效益。要宣传志书,做好志书的发行工作,尽可能扩大读者面。要利用志书进行国情教育、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热爱家乡的教育。
5、资料保管
对已经入志的资料,不管是原始资料、资料卡片、资料长编,还是各种志稿,都要认真清理归档。对已经搜集而未入志的大量资料,也应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以备在其他方面发挥作用。
6、旧志整理
旧志资料可以为编纂新方志服务。旧志的整理是本届修志的任务之一。旧志整理可以在编纂新方志的初期进行,也可以新方志出版后进行。对本地区的旧志要加以研究鉴别,判断其价值,在此基础上,有选择地加以整理。整理工作可以组织社会力量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