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办字〔2016〕186号
关于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委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政治部编研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加强方志理论研究,推动方志学学科建设,培养优秀的地方志专业人才,经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协商,拟联合举办2017级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地方志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班。期间,拟邀请有关地方志的专家学者授课或举办专题讲座。
现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招生简章》,请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编史办公室认真组织落实,推荐优秀人才报名,同时将名单报至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科研处备案。对通过审查和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各单位根据本地、本部门关于教育培训的规定,应在学习费用方面予以相应的支持,以保障地方志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张英聘
联系电话:010-65226080(兼传真)
电子信箱:zyp@cass.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办公室科研处
邮编:100021
附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优秀的地方志管理人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联合举办2017级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地方志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班。
一、培养目标
通过学位班的举办,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需要,具备较高的现代公共管理专业素质的地方志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推荐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17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廉洁勤政,身体健康,是本单位业务骨干或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院的公共管理硕士。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二。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非全日制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确认缴费情况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2日,9:00-16:00。具体地点请提前一天关注“社科MPA教育网”。
(2)报考我院且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确认考生是否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一)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8:30-11:30,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英语二。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七)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九)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院及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网站公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3.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复试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
4.复试相关信息,请向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咨询。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最终确定录取名单,2017年春季入学。
七、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授课方式分为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集中授课时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每年春季和秋季来京集中授课两次,每次30天左右。
八、学制及学费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三年。学费(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标准为每年2.25万。
九、证书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证书;完成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备案与咨询方式
请各单位推荐报名考生,在按规定报名的同时,将名单发至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科研处。其他相关报名咨询,请联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科研处
联系人:张英聘
联系电话:010-65226080
电子信箱:zyp@cas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
邮编:10002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白玲玲
联系电话:010-64720837、64720837(传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一号
邮编:100102
查询网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www.cassmpa.cn
附件:推荐名单备案表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通知》要求,确定下列同志为推荐的报考人选,特此呈报。
姓 名 | 部门及职务 | 级 别 | 手机号码 | |
部门公章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