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前东屿烈士陵园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2016-11-3010-41-00来源:


    为弘扬革命精神,缅怀革命先烈,近日,长乐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将营前东屿革命烈士陵园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令,切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据了解,东屿革命烈士陵园位于营前街道东屿山麓,1957年为纪念被国民党杀害的陈大鹍、林坡、陈定坡、林大猷、林象玉、林景国、严章7位烈士而建。1999年10月,市委、市政府拨专款对陵园进行扩建修缮,兴建了陵园碑坊、烈士亭馆等,现在陵园已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3年3月18日,东屿七烈士牺牲64周年,长乐市举行纪念大会,陵园列为长乐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点击显示全部 》
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福州市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邮箱:fzdsfzs@126.com 闽ICP备20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