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6-12-2903-43-32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福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6—2020)


为推进福州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福州加快发展、推进“五区叠加”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和《福建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市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为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精神养分和历史智慧。

2.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求真务实,确保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书、年鉴、地情书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有机统一,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方志文化成果。

3.坚持改革创新。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修志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探索规律、与时俱进,推动思维观念、理论方法、机制制度、管理运作、能力素质等方面创新。

4.坚持依法治志。坚持依法修志、用志、传志、管志,汇聚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地方志工作。

5.坚持修志为用。充分挖掘福州历史文化资源,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社会需求、人民需要,积极探索开发利用的新途径,不断拓宽用志新境界。

三、总体目标

至2020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出版任务,两级综合年鉴逐年公开出版;建立、完善年度资料报送制度,组织编写资料长篇,为第三轮修志打好基础;持续推进地方志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四、主要任务

1.全面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规划任务。2017年,完成第二轮市本级志书的出版、完成70%县级志书的出版。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任务。全面总结志书编修经验,为启动第三轮志书编修做好队伍建设、资料收(征)集和理论准备等工作。

2.全面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2016年,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做到一年一鉴,2020年前全部实现公开出版。有条件的地方出版纸质版同时,出版电子介质版,加强信息化建设。创全国综合年鉴质量评比最佳成绩。

3.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征集、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与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图书馆、档案馆等协作,开展田野调查、社会调研,做好口述史和音像影像资料收集,建立能够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需要的全覆盖、多渠道的地方志资料工作保障体系。

4.编写福州月报。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福州日报社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及时汇总和编写全市最新发生的大事要闻信息,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发挥福州月报记录历史、交流工作、资政借鉴的作用。

5.加强特色志鉴编纂和旧方志保护整理工作。编纂《福州茶志》等专业志书,逐年出版年鉴简本,编纂福州“海丝”史料、福州特色文化丛书等。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参与中国名镇(村)志文化工程。加强对专业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等的业务指导交流。保护旧方志典籍,收集、整理、保存福州各时期的旧方志,重新点校出版部分有史学价值的福州旧方志。

6.加快方志馆(书库)建设。2020年前,建成福州市方志馆,力争将方志馆打造成集收藏保存、宣传展示、学研交流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场馆,全面翔实地展示福州历史文化、民俗演变、城市变迁,动员各方力量收集福州人和事的书籍和资料,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馆藏福州地情资料最全面、最权威、最独特的窗口。2018年前,在县(市)区全面建设方志书库,选择1—2个县(市)区建成方志馆,构建多层次读志传志用志免费开放平台。

7.加强方志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制订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入福建省“数字方志”工程,争取福州地情网成为福州地情数字文献资料、图片资料较为齐全的网站。至2020年,建成“福州市志数据库”“部门、专业志数据库”“年鉴数据库”“县(市)区志数据库”“旧志数据库”“图片资料数据库”等,方志资源数字化达1.6亿字。

8.发挥地方志学会作用,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级地方志专家库,争取吸收在榕高校、各行业的一批专家加入学会,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建立健全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交流的良性机制,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组织管理、编纂实务方面的专项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

五、保障措施

1.依法治志。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制定福州市的实施办法,每年5月组织开展地方志法规宣传月活动。

2.制度保障。建立福州市地方志督查通报制度,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健全完善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责任制,保证在组织启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3.机制保障。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研究团队等合作建立地方志学术研究和培训基地。探索项目与经费结合机制,积极吸纳社会方志人才,参与志书编纂,对志书的服务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地方志工作评估激励机制。

4.经费保障。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保障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图书资料文献保存、对外交流等工作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地方志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各承编单位要将修志编鉴经费列入本部门单位预算。

六、加强领导

1.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各承编单位要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关心过问,分管领导每年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地方志工作,统筹解决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2.坚持和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确保编制人员在编在岗。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市方志委每年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一纳入、八到位”落实情况。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各承编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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