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自然资源情况
2017-01-1009-04-21来源:

土地资源  土地面积118.58万公顷(不含平潭),其中,耕地15.08万公顷,园地5.46万公顷,林地68.86万公顷,草地1.15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64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7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71万公顷,其他土地4.19万公顷。

矿产资源  境内已发现各类矿产56种(包括亚矿种)。优势矿产以砂、石、土、地热为主,金属矿产储量偏少,高品位矿少。已开发能源矿产仅1种(地热)。已探明列入福建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17种,其中金属矿有6种,非金属矿11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和已开发利用的矿山以非金属矿为主。开发利用的矿产有11个矿种,主要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和建筑用凝灰岩、叶蜡石(寿山石)、地热、砂、高岭土。饰面用花岗岩主要产于罗源、连江、福清等县(市);建筑用花岗岩、凝灰岩主要产于福清、连江、闽侯、永泰等县(市);叶蜡石储量居全国首位,主要产于晋安区,闽清、罗源、福清等县(市)也有开采。产自晋安区北峰山区的雕刻用叶蜡石(寿山石)最为珍稀,其品种达100多种,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开发历史。寿山村的“田黄石”和峨嵋村的“芙蓉石”是寿山石的上品,名扬国内外,寿山石于1999年8月被推选为“国石”候选石之首。福州市地热资源丰富且有特色。27个地热田(点)分布于福州城区和永泰、闽侯、闽清、连江、福清等县(市)。境内地热资源埋藏浅、水温高、水质好,自古有“闽中温泉甲天下”之美誉,福州市于2010年12月获“中国温泉之都”称号,永泰县、连江县获“中国温泉之乡”称号。闽江流域福州境内砂矿资源丰富,已查明资源储量达4亿吨。高岭土矿主要产于闽清县,为建筑陶瓷、电陶瓷的主要原料。

水力资源  2014年,地表水资源量为98.2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8.62亿立方米,地下水与地表水不重复计算量0.3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98.59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拥有量1406立方米。全市年供水总量为30.47亿立方米;年用水总量30.47亿立方米,同比减少1.8%,其中农业用水量11.11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36.5%,同比减少1.9%;工业用水量12.2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40.3%,同比减少5.8%;城镇公共用水量2.1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7%,同比增长12.7%;居民生活用水量3.6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2%,同比增长4.6%;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量1.2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4.2%,与上年持平。对福州市主要江河重要河段876.4公里河长进行评价,其中水质符合和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的河长为734.4公里,占评价河长的83.80%;超标(Ⅳ、Ⅴ、劣Ⅴ类)河长为142公里,占16.2%,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溶解氧和高锰酸盐指数。

森林资源  林地面积62.64万公顷,林业用地面积75.38万公顷(生态公益林31.51万公顷,商品林43.87万公顷)。林木总蓄积3549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33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6%,在全国省会城市位居第二。有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省级10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经营面积1.6万公顷。湿地面积约20.68万公顷,其中近岸与海岸湿地15.82万公顷、河流湿地1.5万公顷、湖泊湿地236.75公顷、沼泽湿地25.04公顷、人工湿地3.32万公顷。基干林带面积1.4万公顷,基干林带662.6千米。油茶林1.71万公顷、竹林5.62万公顷、经济林6.88万公顷、花卉面积0.47万公顷。

海洋资源  海域面积10573平方公里(含平潭,下同),海域辽阔,海岸线绵长,大陆岸线长度920公里,约占全省1/3,其中乡级以上海岛海岸线长度390公里。岛礁864个,约占全省1/3;海岛总数为864个,占全省的39%,其中无居民海岛830个,占全省39.2%;有居民海岛34个(包含目前由台湾省管辖海岛7个),占全省34%。潮间带滩涂面积641.96平方公里;0~10米等深线浅海面积1314.1平方公里,10~20米等深线浅海面积1404.64平方公里;有100多种经济价值较高的海洋鱼类,1580种海洋生物种类,每年创造约占全省1/3的海洋经济总量,多项海洋产业产值、海产品产量居全省首位;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是全省的三大深水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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