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志的文体】所谓文体即文章的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文章体裁。方志作为一种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性文献,应有其特殊的表现形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要求地方志的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行文力求朴实、简练、流畅”。所谓语体文,指运用现代汉语著述的文体。现代汉语,指的是现代民族共同语,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型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新方志要使用现代汉语写作。新编志书的语体文记述体决定了新志书必须采用朴实、精练、简洁、通俗、典雅的语言和横排竖写、述而不论、直述其事,“精而要、澹而洁”,“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笔法。这些笔法是新编志书必须坚持的写法,包含了新编志书的基本文体形式。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