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而不论
2017-04-1908-48-37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述而不论】“述而不论”是我国历代方志编纂的一个传统,是方志章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即志书所反映的观点倾向、是非褒贬、成败得失,应寓涵在其资料的排比和史实的记述之中。修志者的观点只能用寓意法来反映,不能直接议论。对于“述而不论”要有正确的理解:一是不空论、泛论,而要把观点寓于事实之中;二是不长篇大论;三是不以论文的形式来写;四是不以编者的身份直陈经验教训。“述而不论”的笔法是我们在编写志书中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但也不能将它绝对化。概述、小序、无题序言部分虽以记述体为主,但也可采用“画龙点睛”议论的手法,点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可采用科学排比、分析归纳的办法,或者以记的形式,借用(引用)别人的论笔。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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