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
2017-04-2809-43-39来源: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


福州市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二、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第三章  产业发展方向

一、产业布局

二、主要领域

第四章  重点项目计划

一、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建构计划

二、文化和科技融合计划

三、文化对外贸易推动计划

四、“海丝”文化品牌培育计划

五、文化消费市场拓展计划

六、深化榕台文化合作计划

七、创意人才引进培育计划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二、转变政府职能

三、完善政策体系

四、优化创业生态


 

前   言

 

文化产业是新常态下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民生的重要领域。推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二五”以来,我市把发展文化产业摆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战略位置,紧密结合自身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条件,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形成既有本土核心竞争力,又与其他城市差异化发展的格局,全市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福建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建设现代化新福州,依据《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一)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十二五”以来,我市制定出台《福州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福州市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福州市“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关于利用工业厂房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管理办法》和《福州市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健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大文化产业园区、品牌、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文化产业政策的效益逐步显现。

(二)产业实力明显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市文化产业持续较快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保持了年均两位数增长。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33.8亿元、154.85亿元、182.14亿元、207.05亿元、238.12亿元,占全市GDP比重逐步提升,分别为3.58%、3.68%、3.89%、4.01%、4.24%。文化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和重要产业。

重点园区(项目)集聚集约水平提升。“十二五”期间已经建成5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国家影视动漫实验园、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国家级广告产业试点园区)、1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5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和8个示范基地(园区),重点园区(项目)影响力和示范作用明显,带动全市文化产业在空间、资本、资源、人才等方面的集聚发展。

文化产业品牌化发展效果明显。“十二五”期间逐步培育了以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马尾船政文化区、昙石山文化遗址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其中,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高票入选“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荣获2015年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文化遗产保护奖,获评国家5A级景区。我市荣获“中国寿山石文化之都”“中国温泉之都”“中国脱胎漆艺之都”等特色区域文化称誉,寿山石雕、脱胎漆器等传统手工艺朝精品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龙头企业实力壮大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市实施龙头带动战略,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网龙公司连续三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福州天之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动漫企业获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福昕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文化企业入选2015-2016年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福建汇源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入选省文化企业十强。现有上市文化企业两家,蔚蓝集团等9家企业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文化企业名录。

(三)空间布局日趋合理

“十二五”期间,我市初步形成“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创意城市”三个层级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架构。中心城区主要发展现代传媒业、广告创意业、文化会展业与创意设计业等,已建成福州海峡创意产业园、福州动漫游戏产业基地、闽台AD广告创意园、橘园时尚设计广场、福州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等园区;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广电集团、福州日报社、福州广播电视台等重点传媒单位集聚,中心城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日益增强。城郊和福清、长乐等县(市)主要发展动漫游戏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休闲旅游业和现代都市农业等相关特色产业,已建成福清永鸿文化城、海西动漫创意之都、福州开发区互联网游戏产业园、闽侯根雕产业园等项目,形成城乡文化产业统筹发展的大格局。

(四)榕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不断深化

“十二五”期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发展规划,持续深化榕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推动闽台(福州)文化产业园、福州海峡创意产业园、福州广告产业园等榕台文化产业合作基地建设。积极拓展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平台,马尾船政文化园区和三坊七巷街区先后被国台办批准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举办“中国•福州海峡两岸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海峡创意设计周”“两岸青年文创汇”等文化产业交流活动。加强与中华两岸连锁经营协会、打开联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等台湾文创机构的合作,借鉴台湾在文创园区建设和运营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嵩口古镇保护开发等项目。

“十二五”期间,我市文化产业虽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问题,离文化强市和创意城市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文化产业总量仍然偏小;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突出;文化产业集聚度不高;文化产业知名品牌偏少;历史文化资源挖掘转化利用不足;文化产业创新能力不足;文化产业政策的吸引力不够等。总体上看,创新能力不足、产业融合滞后、创意人才不足以及资金投入不足等长期制约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潜力效应还有待释放。

二、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机遇

1、“一带一路”建设催生新机遇。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将福建定位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给福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带来重大机遇。我市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起点之一,致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一带一路”战略为我市充分利用政策大环境和本土优势资源,参与和融入核心区新战略的实施,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发展创意设计、工艺美术、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产业,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提升郑和下西洋、茉莉花茶等文化品牌影响力都提供了新的机遇。

2、自贸区建设推动文化功能拓展。作为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片区之一,我市可以充分借助自贸区服务贸易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发展环境,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各种契机,推动文化“走出去”。自贸区实行的文化领域开放政策以及其他开放政策,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多项政策叠加优势,在文化对外贸易、文化金融、文化保税、文化产权交易等方面先行先试,开展制度创新,实现对外文化贸易的新拓展。同时可以借助自贸区的溢出效应,推动我市其他地区积极对接自贸区,在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文化咨询服务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与提升。

3、福州新区带来文化发展新格局。福州新区作为福州市发展的主攻方向、跨越赶超的重要平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在简政放权、对外开放、人才支撑、用林用海用地保障、财政支持等各个方面都给予支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我市也正举全市之力建设福州新区,福州新区将成为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各个产业发展的沃土。福州新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贸易将更加便利通畅,实现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动福州文化“走出去”。福州新区的建设,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了有利的产业环境、创新环境和生态环境,将对福州与港澳台文化产业合作、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起到有力推进作用。

4、创新驱动新战略带来文化发展新动力。近年来,国家陆续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新战略,为培育扩大文化消费市场和形成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打响福州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等方面创造了良好条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不断提高文化的表现力、传播力和影响力,进一步促进工艺美术、广告设计、动漫游戏等福州优势文化产业发展。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文化新业态,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推动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新空间。

5、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推动文化产业新布局。福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为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投入巨资,按照《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20)》确定的思路,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各项工作,实施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复工程,同时还将把保护利用视野延伸至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推进永泰嵩口、仓山阳岐等的保护。随着大规模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作的推进,以及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昙石山文化、温泉文化、脱胎漆器文化、海丝文化等一大批文化品牌影响力的扩大,福州传统文化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建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载体,形成一批独具特色与魅力的产业集群,为我市文化产业带来了新的布局。

(二)面临挑战

1、面对经济新常态的挑战。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就文化产业而言,近几年在政策激励、投资驱动下出现的快速增长势头明显减缓,文化产业同样面临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要求和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等任务,同时在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文化走出去等方面也面临更高要求。经济新常态下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打开新的发展思路的同时,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2、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挑战。近年来,沿海发达地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同是位于东南沿海的我市面临着文化产业区域竞争不断加大的压力;从企业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看,沿海多数城市的文化龙头企业实力较强、文化知名品牌影响力较大,我市与其他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从文化创意人才数量和储备来看,沿海城市高等教育相对发达,高端文化人才集聚力强,有较强的文化创新活力,这方面我市也存在差距;从文化消费需求看,与沿海城市比较,我市文化氛围还不够浓厚,高雅文化消费需求不足,大众文化消费市场不旺。这些因素使我市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一带一路”建设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生产,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闽都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结合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围绕建设海峡西岸文化产业重要基地的目标,加快推动我市文化改革发展,形成创意设计领先、主导产业竞争力强、产业结构合理的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和文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一)文化产业实力显著增强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提升,现代传媒、工艺美术、动漫游戏、文化会展等行业优势进一步凸显,我市特色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特色农业、工业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新型文化业态培育成效明显;文化企业的创新能力增强,骨干文化企业持续壮大,有2家以上总资产超过50亿元的文化企业;福州新区文化产业增长快速,成为我市文化产业新的增长极。到“十三五”末期,文化产业在GDP中的占比达到5.5%左右,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二)文化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

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加强,闽都文化内涵挖掘更加深入,具有闽都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增多,推动我市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三坊七巷、福建船政、温泉之都、海上丝绸之路等文化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完善的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传承和创新体系。当代文艺创造能力不断增强,文化供给品质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的文化品牌。在“十三五”期间,形成6-8个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

(三)文化“走出去”取得新突破

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打造4-5条海上丝绸之路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形成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等一批有广泛影响力的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对外、对港澳台的文化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福州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出口企业实力壮大。到“十三五”末,全市对外文化贸易达12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超过5%。

(四)文化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关系进一步理顺;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市属文化单位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更加完善;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形成党委政府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机制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发展的政策机制等更加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网络文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文化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三章  产业发展方向

 

一、产业布局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立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滨江滨海生态园林城市”的定位,依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生态自然资源和文化科技人才优势,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演艺、工艺美术、动漫游戏、现代传媒、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七大文化产业。福州中心城区和福州新区发挥文化产业集聚功能和引领作用,其他县(市)区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和区位特点,加快推动全市文化产业科学发展,形成福州中心城区和福州新区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其他县(市)区文化产业差异发展的产业布局。围绕我市文化产业优势领域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一批突显融合创新精神、聚焦新兴业态、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园区,形成特色鲜明、定位准确、产业链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专栏1:福州市各县(市)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领域

鼓楼区: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新闻出版、文化旅游、文化演艺、动漫游戏等;

台江区: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影视传媒、新闻出版等;

仓山区: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会展、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等;

晋安区:重点发展工艺美术、建筑设计、广告设计、新闻出版等;

马尾区: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动漫游戏、文化用品制造等;

福清市: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影视、创意设计等;

长乐市:重点发展数字产业、VR产业、动漫游戏、珠宝创意设计等;

闽侯县: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现代传媒等;

连江县:重点发展动漫游戏、温泉旅游与农业休闲旅游等;

闽清县:重点发展温泉旅游、古民居旅游、工艺品生产制造等;

罗源县:重点发展民俗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

永泰县:重点发展温泉旅游与农业休闲旅游、古镇保护开发旅游等。


二、主要领域

(一)创意设计

1、建设创意设计集聚区。发挥我市地理人文优势和人才集聚优势,利用福州与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的基础,依托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广泛吸纳港澳台地区的创意设计人才,建设创意设计研发中心;大力发展创客文化,促进各类创客空间的打造;成立创意设计内容产业育成中心,引入国内一流创意设计人才资源,为创意工作者、设计师与企业搭建双向交流、深化合作的媒介平台;举办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展示推介创意设计业的最新成果,将我市打造成为区域性的文化创意设计中枢。

2、提升工业设计水平。构建若干个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电子信息、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等行业,重点支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提升我市工业设计能力。推动优秀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促进工业设计机构做大做强。

3、培育建筑设计品牌。大力推动三维设计、协同设计、优化设计、信息管理技术等新型技术在建筑规划设计中的应用,搭建技术转化平台,促进技术开发和设计相结合。结合城镇化建设,推进建筑装饰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等行业发展,培育一批建筑设计知名企业品牌。

4、增强广告创意产业竞争力。利用我市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会展等方面的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创意咨询等产业,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技术先进、主业突出、特色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广告龙头企业,提升我市作为全省广告产业中心的竞争力、影响力。 

专栏2:创意设计产业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

1、重要活动:福州海峡创意设计周、福州市创新设计如意奖大赛

2、重点项目:德诚珠宝文化创意产业园、瑞坤大榕树文化艺术园、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福州海峡创意产业园、德艺研发创意中心、海峡青年交流营、考克智能数字化设计平台、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新华创意园 

 (二)文化演艺

1、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加大力度扶持福州地方特色文化、重大历史及海丝、海峡等题材以及朱熹、林则徐、严复等历史文化名人的深度发掘和创作,推出更多具有时代精神、反映福州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丰富文化演艺精品的艺术品种和表现形式,扶持一批原创性福州戏剧曲艺作品展演,进一步提升闽剧的影响力。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的经费投入,推进三坊七巷国家级文艺创作基地、中国音协侨乡音乐创作基地以及鼓岭、旗山、嵩口等一批文艺精品创作基地建设。实施文艺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文艺创作人才的引进、培育和集聚,鼓励文艺创作人才结合福州地方文化题材、艺术元素的原创创作,引导文艺消费市场对原创精品的开发。

2、培育现代演艺市场。优化文化演艺市场结构,出台文化消费补贴政策,激发现代演艺消费潜力,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加快培育旅游演艺市场,引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大型旅游演艺产品,创新现代文化旅游互联网营销推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演艺产业,建设一批大型演艺基础设施。

3、加强演艺产业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继续办好海峡两岸合唱节等文化交流活动。借助福州自贸区的溢出效应,推动福州与港澳台演艺企业交流合作。拓展演艺产业海内外合作网络,积极引进海外优秀演艺产品,推动我市演艺产业走出去。发挥九日台音乐厅、榕城大剧院等场所的聚集效应,引进、上演一批国内外经典剧(节)目。


专栏3:文化演艺产业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

1、重要活动:音乐剧《啊!鼓岭》、闽剧《林则徐与王鼎》等、曲艺《美丽福州》等、大型实景演艺节目《印象茉莉花》、三坊七巷旅游演艺节目、“福秀”节目、海峡两岸合唱节、海峡两岸宗鹤拳文化交流活动等

2、重点项目:海峡文化艺术中心、闽剧大观园、福清永鸿文化城、攀讲文化园系列产业项目


 (三)现代传媒

1、推动新闻媒体单位改革创新。抓住“融为一体、合二为一”这个关键,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推动福州日报社、福州广播电视台改革创新发展,加快媒体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构建面向多屏幕、多终端、多播出平台的综合制播系统。加快规划建设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工程,打造我市广电产品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基地,加快建成海峡传媒港等传媒设施。

2、推动出版印刷行业发展。重点提升原创内容产品品质。依托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开展数字内容开发创作、多元发布、版权保护、绿色印刷等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建立开放的数字内容发行控制体系及移动终端为载体的新型数字内容投送体系,实现我市出版发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换代。积极引进全国出版大企业入驻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出版印刷行业发展。

3、推动影视行业发展。推动内容形式、技术手段、营销推广、平台整合等创新,提升影视行业集约发展水平和数字影视版权开发能力。实施电影、电视精品建设工程,创新内容产品的制作投融资机制,打造一批知名节目、专题、频道品牌。开发能够彰显我市鲜明文化特色和深厚文化内涵的原创性影视文化产品。  


专栏4:现代传媒产业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

1、重要活动: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纪录片《丝海寻梦》和《过台湾》、《猿来是这样之闪耀光芒》3D动画电影、《土豆侠》电影、其他影视文化产品

2、重点项目: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工程、海峡传媒港、福建海峡影视文化创意园、白马河传媒港、福州新华文化城、海峡创意印刷中心、电影小镇、福州报业大数据库、“福云”移动新闻平台、东壁印象影视基地、微电影制作基地、海上丝绸之路出版社

 

 (四)工艺美术

1、提升传统工艺设计水平。强化现代科技在工艺美术产业技术研发中的运用,推进传统工艺向现代艺术设计转型。扩大“中国寿山石文化之都”“中国脱胎漆艺之都”等地方特色工艺品牌效应,促进寿山石雕、脱胎漆器、软木画、木根雕、铁艺等我市传统工艺在题材、造型设计、文化内涵等方面的提升。

2、健全工艺美术人才培养制度。打造传统工艺创意研发的高端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我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国内著名工艺专业院校合作,推广现代师带徒制度,推动传统手艺获得新生。加快专业管理人才培养,加强我市工艺美术产业经纪人队伍建设。

3、规范工艺美术专业市场管理。完善鉴定机制,培育一批具有现代文化营销意识的工艺中介机构。建立工艺美术市场执法队伍,营造放心市场。加强工艺衍生品的开发,培育多样性、多元化的工艺消费市场。规划建设高层次的寿山石文化园区,展示福州文化名家名品;推动木根雕和藤铁工艺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规模,建设全国性的木根雕交易市场;深化寿山石文化城、特艺城、珠宝城等专业市场的产业功能,推动我市工艺美术产业走出去。

4、打造福州漆文化品牌。设立福州市漆艺术研究院,举办福州国际漆艺双年展等活动,加快建设朱紫坊漆文化街区等项目,扶持本土漆艺人才参加或举办海外展览、艺术研讨活动。加快建设漆美术馆、漆艺研发中心、漆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打造漆艺创客空间,推动漆艺的理论研究、创意设计、材料研发和收藏、交易等,提升福州漆文化品牌影响力。 


 

专栏5:工艺美术产业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

1、重要活动:福州国际漆艺双年展、中国四大名石雕刻艺术展、福州巨匠手工艺展、福州画院高研班

2、重点项目:福州市漆艺术研究院、朱紫坊漆文化街区、

海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园、中国东方漆空间、东南

漆博园、“互联网+工艺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五)动漫游戏

1、培育动漫游戏品牌。进一步完善视频渲染等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福州动漫游戏产业基地的服务功能,提升国家影视动漫实验园的辐射带动能力。增强我市动漫游戏原创能力,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动漫游戏企业和产品品牌。支持网龙公司、神画时代、天之谷等龙头企业推动产品转型升级,提升市场占有率。

2、完善动漫游戏产业链。加大动漫游戏衍生品的开发与生产力度,形成创意、制作、营销、输出、版权交易、衍生品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和盈利模式,推动动漫游戏的产业延伸和跨业整合。大力发展网络游戏、手机游戏、3D/4D电影,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的创意附加值。

3、推动对外对港澳台产业交流合作。鼓励制作以闽都文化、船政文化、海丝文化为题材的动漫游戏作品。优化对外文化贸易格局,拓展与欧美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扶持网龙公司、福昕软件等在境外落地布局,开展文化领域投资合作,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营销网点及电子贸易平台。

专栏6:动漫游戏产业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

1、重要活动: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新大赛、福州动漫游戏展

2、重点项目:海西动漫创意之都、中国·福建VR产业基      地、福州开发区互联网游戏产业园、虚拟现实(VR)引擎、网龙101智慧教室、德力动漫项目、“动漫游戏互联网+”创客空间建设


(六)文化旅游

1、打造富有福州特色的文化旅游线路。提升三坊七巷旅游服务品质,促进个性化旅游项目发展;加快朱紫坊、上下杭和烟台山保护性开发,挖掘传统闽都文化、商贸文化、中西交流文化,打造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旅游品牌;保护开发嵩口镇、螺洲镇、阳岐镇和闽安村、琴江村、林浦村等历史文化名镇(村);挖掘整合“海丝”文化旅游资源,做好“海丝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打造一批“海丝”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培育温泉旅游品牌,将温泉体验与休闲健康产业有机对接,提升温泉体验项目的服务品质;提升三江口文化旅游城、琅岐国际旅游度假区、云顶旅游综合区、福清永鸿文化旅游城等文化旅游项目的知名度;引导我市茉莉花茶企业共同提升世界重要农业遗产福州茉莉花茶的影响力,开发文化体验式旅游。

2、开发文化旅游商品。加强工艺旅游纪念品的创意设计,开发一批具有福州文化元素的旅游产品。加快建设大型旅游购物休闲综合体建设,争取设立自贸区购物免税店。鼓励重点旅游景区(点)与专业艺术院团合作,打造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演艺产品。推动文化旅游定制服务,建构文化旅游数字平台,创新文化旅游营销模式,培训专业化导游团队,塑造有福之州、生态福州的旅游城市形象。

3、推进全域化旅游。把城区作为整体景区规划建设,支持仓山、永泰旅游全域化试点。推动旅游发展从“围景建区、设门收票”向“区景一体、产业一体”转变,促进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产业链条全域化,旅游产业全域辐射带动。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利用“互联网+”,优化旅游资源配置,研发多维度虚拟旅游,创造新旅游资源,形成外向型发展的“互联网+旅游”新兴业态。



专栏7:文化旅游产业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

1、重要活动:“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贵安新天地音乐节、鼓岭避暑文化系列活动

2、重点项目:嵩口、螺洲等古镇保护与利用项目,闽安村、琴江村、林浦村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开发,鼓岭开发项目,闽都民俗园,福清永鸿文化旅游城,福清东壁岛旅游度假区(二期),福州华侨城文化旅游综合项目,霍口福湖畲族民俗文化村,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福清利桥历史文化街区


(七)文化会展

1、优化文化会展的产业布局。围绕海丝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等闽都文化内容,构建融汇“海峡”“一带一路”“自贸区”“新区”特色的会展风格,形成福州市区率先、各县(市)跟进的产业发展布局。

2、完善文化会展的服务功能。以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为依托,创新会展服务模式,加快完善交通、餐饮住宿、物流等会展配套服务设施,引导会展资源合理分布和错位发展,提升城市整体会展服务功能。支持招揽境内外大型和超大型知名品牌展览和会议活动在我市巡回或落地举办。

3、推动形成文化会展的精品效应。提升“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等我市既有文化会展水平,培育“福州国际漆艺双年展”等高端文化展览品牌,持续扩大我市会展的影响力。鼓励国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和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在我市设立与会展业发展相关企业,推动中小型专业展览会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展览会项目。

4、创新文化会展产业发展机制。开发互联网会展平台和数字会展产业,打造互联网会展平台链、服务链、贸易链。提升现代会展的策划、组织、营销能力和交互服务功能,推动会展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专栏8:文化会展产业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

1、重要活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海峡两岸根艺美术博览会、中国(福州)寿山石文化节、福建跨境电商博览会

2、重点项目:福州茉莉花茶展示馆、海丝文化博物馆、中国船政文化展示馆(新馆)

  

第四章  重点项目计划

 

一、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建构计划

(一)建设文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完善的政策咨询、行业信息、人才培训、企业孵化等服务。与高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鼓励在榕大中专院校为我市培养文化产业管理、动漫游戏、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相关专业人才。加强各在榕高校、研究所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创新文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方式,助推文化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完善文化创新创业导师制度。

(二)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建设一批以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核心、各种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相辅助的技术创新服务网络,提升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底蕴。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传统工艺美术数字化平台、闽都特色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数据库、三维数字辅助设计服务平台、云计算数据服务平台、科技信息数字资源共享平台等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

(三)建设文化推广服务平台。挖掘福州特色文化资源,依托“今日福州”海外版、闽都文化研究会、友好城市、海外同乡会等载体,打造福州传统文化推广平台。借助朱熹、林则徐、严复、冰心等福州历史名人效应,打造特色文化品牌。通过举办高端学术研讨、举办文化创意大赛、创建“福州翻译家博物馆”等方式扩大福州文化传播力度。充分利用云计算、网络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优势和新媒体的发展势头,结合“智慧城市”平台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数字公共文化推广服务平台。

(四)建设文化产品产权交易平台。整合提升传统工艺产品交易市场,在福州自贸区推进建设文化艺术品保税仓储等重点文化交易平台,推动建设两岸文化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提高文化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在榕各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扩大对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的贷款投放,拓展文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二、文化和科技融合计划

(一)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加快推进福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完善提升国家863软件专业孵化器、国家影视动漫实验园等一批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大数据、VR等先进技术,提升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规划与保护水平,打造宣传展示我市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建立数字化非遗博物馆、展示馆,健全非遗项目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理论科研数据库。推动文化制造业的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工业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提升文化制造业的科技创新水平。

(二)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发展虚拟现实(VR)、网络游戏、手机游戏、影视动漫、在线教育等产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动漫品牌,培育2—3家年收入超过10亿元的网游企业,鼓励我市重点动漫游戏企业积极开发境内外市场。利用互联网+报业资源,探索传统媒体转型升级,打造“资源兼融、内容兼容、宣传互融、利益共融”的新型媒体产业;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实施数字出版工程,培育数字出版基地,发展在线数字教育。加快发展互联网+广播影视产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对版权进行全产业链开发,打造一批适合在线收听收看的广播影视产品。

三、文化对外贸易推动计划

(一)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我市对台文化资源和对外开放优势,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对外文化贸易、交流合作。拓展我市文化产业的文化辐射功能,提升福州文化影响力,保持我市文化对外贸易在省内的前列地位。

(二)培育文化贸易重点企业。选择一批发展潜力大、行业吸引力强、产品市场前景好的文化出口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和扶持对象,通过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支持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鼓励支持我市文化出口经营主体在境外进行版权登记、维护和升级以及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开展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

(三)培育文化贸易知名品牌。开发能够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具有福州特色、面向国际市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欧美文化产品出口市场,稳步扩大东南亚市场,推动我市与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贸易。

(四)拓展文化贸易平台。鼓励我市文化龙头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文化领域投资合作。支持企业在国(境)外设立各类文化经纪公司、经营机构、中介机构等,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营销网点。

四、“海丝”文化品牌培育计划

(一)突出“海丝”文化主题。将“海丝”文化融入文化产业体系各领域,打造以“海丝”文化为中心的系列文化品牌;发挥黄乃裳等福州籍商贸名人效应,挖掘“海丝”文化题材,表现“海丝”文化内涵,开发“海丝”文化创意设计产品,形成“海丝”品牌文化集聚效应。

(二)建设一批“海丝”主题的文化项目。加快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数字文化长廊、数字“海丝”系列工程、“印象茉莉花”“郑和下西洋”等文化展示项目和海丝文化主题公园、海丝文化博览园等载体;办好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培育“海丝”原创影视内容产业。

(三)加大“海丝”文化品牌走出去的力度。将“海丝”文化作为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产业合作的纽带,重点打造和行销茉莉花茶等“海丝”文化产品与服务品牌,促进文化对外贸易新空间的拓展、新格局的形成。

五、文化消费市场拓展计划

(一)推进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为驱动,健全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提升文化产品与服务质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生产提供丰富优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探索和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各类型企业积极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资、运营管理。推进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引导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交互平台、在线设计中心,对接用户需求,鼓励企业发展网络营销新模式,增强与客户的“粘性”和长期互动。

(二)增加文化消费市场基础设施投入。持续增加文化消费市场基础性设施投入,加大地方财政对文化消费硬件设施的建设,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领域。探索建立重大文化活动运行机制,推动国有文艺院团与社会机构合作打造文艺精品。

(三)加强精神文化消费引导。提升艺术教育社会普及程度,提高市民对文化产品的鉴赏水平。通过正确引导娱乐性消费、加强知识性文化消费、鼓励技能性文化消费、促进文化产品消费等途径,提升居民精神文化消费水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提高全民文化活动参与率。

六、榕台文化合作深化计划

(一)打造榕台文化产业合作示范项目。加快建设中国船政文化城,推动闽台(福州)文化产业园、福州海峡创意产业园、福州广告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台湾创意人才工作室;加强榕台在创意设计、动漫影视、广告创意、文化会展、现代传媒等方面的合作,引入知名企业、设计团队、工艺大师来榕创业。实施榕台动漫影视的重点合作工程。

(二)提升榕台文化交流平台。巩固提升“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福清石竹山梦文化节”“陈靖姑民俗文化旅游节”等民俗文化交流活动的影响力,增进两岸民众共有的文化认同。以“海峡青年节”“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为抓手,发挥“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的平台效应,推动榕台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

七、创意人才培育引进计划

(一)加强校地、校企合作。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协调机制,推进校地合作、校产联合、校企对接,构建高校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文化企业协同育人机制,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创意人才和复合型经营人才。

(二)完善文化创意高端人才合作机制。深入实施闽都人才集聚工程,建立与高端人才合作机制,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来榕创业创新。出台《福州市文化名家遴选暂行办法》,开展文化名家遴选工作,进一步发挥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引领作用。以重点项目、重点园区为主要平台,重点引进文化创新团队和创意领军人才,完善创意人才和创新团队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实现创意人才队伍结构的优化。

(三)加强创意人才创业引领。围绕我市的“两岸青年创业孵化中心”“我想创业孵化器”“云端创咖+”等众创空间,培育“创客文化”等新创意形式,致力于推动文化创意的现实性转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放宽创意人才创业的优惠政策条件,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跨部门的管理架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各县(市)区要建立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逐步形成市、县(市)区两级协调统一、运转顺畅的文化产业管理组织体系。

(二)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建立文化产业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继续强化文化产业发展在全市绩效考评中的作用,优化文化产业的考核指标。构建文化产业统计督查考核指标体系。构建新型人文社会科学智库,完善文化专家咨询制度和参与决策的机制。

二、转变政府职能

(一)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能力。在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过程中,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机制,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发展格局。研究文化无形资产评估办法,创新投融资体制,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提升治理能力,学习与借鉴先进地区文化产业管理经验,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效能,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建立文化治理体系,推动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科学化,激发文化创造主体的活力。

(二)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管理体制。以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以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为保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在发展理念、治理结构、绩效考核、品牌打造、融合发展上进行改革创新。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培育和重塑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市场主体。对国有文化企业实行分类制定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把社会效益考核权重提高到50%以上。

三、完善政策体系

(一)贯彻落实各级文化产业政策。推动国家与福建省相关文化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十二五”以来,中央和省市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文化发展的政策文件,我市要抓紧开展经济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汇总梳理近年来中央、省、市文化产业政策执行和文化单位享受政策待遇情况,推动国家和福建省相关文化产业政策的落实。

(二)完善我市相关产业政策。“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紧紧抓住“五区叠加”的机遇,总结评估我市文化产业现有政策的成效,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文化产业规律、融合发展需求和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求的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金融信贷、土地使用等方面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制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探索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结合福州自贸区的文化特殊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专项产业政策。

四、优化创业生态

(一)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四众”平台。支持“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优化完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的运营机制。健全创业辅导机制,鼓励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等担任创业导师。促进创业教育课程进课堂,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大学生等创业提供场所和公共服务。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文化氛围。

(二)优化创意人才发展机制。发挥我市拥有全省半数以上的高校的智力优势,打造文化产业发展的高端智库、理论研究基地和人才培养高地,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加强与文创相关学科建设。鼓励我市文化产业园区、企业建设文创人才育成平台,为文创人才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研究出台引进文创高端人才的相关办法,吸引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业界具有影响力的文创大师来榕工作,开展文创规划、项目或活动策划等的咨询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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