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述(概述)编写
2017-05-2208-36-28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总述(概述)编写】总述(概述)是新方志的基本体裁之一,是概括全局、总揽各编的宏观记述。志书概述较早出现于民国26年(1937年)出版、黄炎培主编的《川沙县志》中。该志在各分志之前以序言标目,目的是“简略说明本志内容之大要”,使读者“竟不及读全文而大致了了”。新方志继承并发扬了这一传统,不仅在全书之首设有总述(概述),还在各编、章前设有无题概述,弥补因横向分类记述而无法反映事物全貌和内在联系的不足。编写总述的目的一是要概其全貌,要容纳一地的人口、建制、自然环境、政治、经济、文化(大文化概念)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概其特点,对于有地方特色的内容,要重笔描述;三是要概出发展,反映出一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整体情况。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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