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的通知
2017-06-0803-09-04来源:方志中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确保“两全”目标中“年鉴全覆盖”目标顺利实现,针对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和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因经费紧缺出现年鉴公开出版困难的情况,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领导同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

现将《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年鉴规划》),确保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顺利实施,结合全国年鉴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为包括年鉴事业在内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8月印发的《规划纲要》要求,到2020年要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当前,全国年鉴事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确保到2020年完成“年鉴全覆盖”目标,是全国地方志系统面临的一项核心任务。实施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年鉴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解决三级综合年鉴编纂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支持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年鉴工作者紧扣时代脉搏,坚持创新发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应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报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按时高质量完成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编纂任务。

二、资助对象

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国家级贫困县(区、旗、县级市)的综合年鉴优先资助,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存在经费困难的地级市和未列入国家级贫困县(区、旗、县级市)的综合年鉴酌情资助。

三、资助与出版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方志出版社给予出版资助,一般每10万字资助1.2万元,最高资助额度为20万元。

受资助的年鉴由方志出版社出版,统一版式,统一装帧,统一风格。

四、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

符合资助条件的年鉴编纂单位,应于每年5—10月填写《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连同编纂成熟的年鉴稿,逐级上报。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有关要求,严把质量关,审批一部,向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部。

(二)审批

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申报情况不定期上报领导小组,经批准后,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正式公布资助名单。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李培林

副组长:冀祥德

成 员:刘玉宏 邱新立 于伟平

负责此项工程的组织领导、申报年鉴的审批等。

(二)成立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资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冀祥德

副主任:刘玉宏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年鉴处和方志出版社设立,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以及调研、组织出版、宣传等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年鉴处

联系人:杨卓轩 宿万涛

联系电话:010—85111764(兼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3008室

邮  编:100021

电子邮箱:dfzyearbook@163.com

(二)方志出版社地情与专业年鉴编辑部

联系人:李静 张昊

联系电话:010—8779191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4020室

邮  编:100021

电子邮箱:jing171@163.com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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