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福州建置
2017-06-2009-10-18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南朝:宋、齐、梁、陈。南朝宋初年,晋安郡仍隶属于江州(此时治所在柴桑,位于今九江市西南,后移治浔阳,即今九江市)。宋泰始四年(468年),改为晋平郡,隶江州。领辖县有:原丰、侯官、罗江、晋安、温麻。齐时仍曰晋安郡,亦隶江州。梁天监年间(502—519年),析晋安地,置南安郡。普通六年(525年),以晋安(福州)、建安(闽北)、南安(闽南)三郡属东扬州。晋安郡领辖县有:原丰、侯官、罗江、温麻。陈永定元年(557年),晋安郡升为闽州,福州为州治所。陈永定年间(557—559年),增置闽州,领晋安三郡。天嘉六年(565年),撤销闽州,晋安仍属东杨州。光大二年 (568年),改为丰州,福州仍为州治所,这是闽中自成一州的开始。州治设在晋安郡,晋安郡领县:原丰、侯官、罗江、温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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