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衣何以多禁忌
2017-06-2804-25-48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穿衣,民间习俗上讲究禁忌。

  衣服晾干,要收起折叠好,才能穿上;如果晾而未干,就不可穿上。

  衣服穿单,若要重衣,必须浅色穿内,暗色或花色穿外。

  衣服穿着,要短袖在内,长袖在外。

  类似禁忌,福州民间各有解释:衣服洗后晾干,定要折叠之后,才好穿上,以示家有厚力,不是“现晾现穿”;未晾干的,有湿气,穿上不利健康。两衣相重,定要浅色在内,以避讹为孝服。短袖穿内,长袖穿外,符合“规矩”,不然被视为“长袖重短袖”乱穿衣。

  至于穿衣时发现钮扣掉了或衣服破了,都不许穿在身上缝补,而必须脱下。一是怕针刺伤人体;二是怕引人“误会”,以为仅此一件,无法换穿了。

  衣服一般要正面穿得端庄,不可反面穿着。马尾区侨乡亭江一带,家有丧事,衣服反穿,这一习俗相沿至今。

  “无季乱穿衣”这是民间的禁忌。春衣夏服,秋装冬饰,各季的衣服都有区别,叫“换季”,习俗上不能“乱”。而今衣饰时尚,追求各自不同,穿衣也各取其需了。

  (本文来源:福州民俗文化丛书《福州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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