晾衣挂裤要避目
2017-06-2805-14-11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俗话说:晾衣挂裤要避目。

  习惯上,晾衣挂裤十分讲究,以示美观,这是倡导公共道德的例俗。晾衣也好,挂裤也好,求的是晾得干,总想抢在阳光下晾挂。不过,男女衣服高挂,即使竹竿跨街横晾,人们在衣竿下来往,也不会有什么疑义的。而裙裤之类,则不宜高挂,应选适当的地方。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民间禁忌从别人“胯下”行走,裙裤晾出,尤其内裤、三角裤之类,不宜高挂在人们行走的路下,以免有“钻过胯下”之嫌。看来,这一社会例俗,是一种文明和礼貌的风气,必须遵从。民俗上主倡避目,应当视为公益的事。裙、裤叉公开高挂,确是不太美观的。谁也不愿“钻过胯下”,也不喜欢观瞻这些东西。晾挂在不引人注目的地方,讲究避目,为众人所接受。

  (本文来源:福州民俗文化丛书《福州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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