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标点符号应注意事项
2017-09-2009-03-07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书写标点符号应注意事项】 书写标点符号应注意以下八点:叹号和问号,应放在一格正中间。句号应紧靠左下方。不能把括号写成单书名号(〈〉)。在印刷上连接号分半字线(-),占半个字;一字线(—)占一个字;双连线(——)占两个字,书写时应注意区别使用。省略号是六个圆点(……),在印刷上是两个三连点,占两个字的位置。注意分清冒号和数学上比号的位置。有的标点符号不能放在行首(一行的开头),有的不能放在行末,不论横写或竖写都是如此。避免在行首的标点有:句号、问号、叹号、冒号、分号、逗号、顿号,这些标点一律不能用在一行的开头。如果正遇到在一行的开头就设法避开,避开的办法是在一行末尾多挤一个字或松开少一个字。省略号、破折号占两个字的位置,在两格的正中间,可以放在一行的末尾,也可以放在一行的开头,但不能拆散,一半在一行的末尾,一半在另一行的开头,也不能用两个连接号作破折号。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半边放在一格靠右半边,后半边放在一格的靠左半边,前半边不能放在一行的末尾(可放在一行的行首),后半边也不能放在一行的开头(可以放在一行的末尾),如果遇到后半边在一行的开头应避开。如果行末刚好要写某人说话的内容时,在冒号的后面不能接着加上引号,而应将引号的前半边写在下一行的开头。间隔号(·)不能写在第一格;间隔号在一格的正中央,不能写成数学的小数点(.),数学的小数点靠下方,注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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