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 即重新纂修,它是编纂者对原志书观点、体例或内容不满意,摒弃原志书中的糟粕,选取有用的部分,再增补新时期的内容综合而成新志。姚锟修、徐光第纂《滑县志》在清同治六年(1867年)刊刻,至民国19年(1930年)又由马子宽主修、王莆园纂,民国21年(1932年)由开封新豫印刷所铅印而成民国《滑县志》。该志在旧志基础上重修,邑人尚葆初序称“新志比旧志较为精密。其间事增文简,补辑阙略者十之三,核实循名,考订讹谬者十之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