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海坛岛西北部,东与芦洋乡接壤,西与苏澳镇毗邻,南临幸福洋垦区,北与白青乡交接,面积23.68平方公里,镇址设官井村,下辖平原、创湖、榕山、上攀、红卫、凤美山、显美、梧凤、燎原、江楼、梧凤楼、当盛、半山、瓦瑶14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人口2.6万。民国元年,平原乡境域中,官井村以北属朴秀区,以南属酒店区。民国15年合并后属三区,平原乡为一联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现在的平原镇分为江盛乡、凤美乡、榕湖乡,同属三区。1958年4月,撤区设立平原乡,1961年改称平原人民公社,1984年9月复称平原乡。省道娘(宫)苏(澳)公路横贯境内东西;县道官(井)青(峰)公路纵贯境内南北。境内南部海湾滩涂为贝类和海藻类养殖基地。江楼盐场为全县第二大晒盐基地。南垄村西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壳址头”,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镇政府所在地的街道两侧有商贸服务网点近300家。经济结构以农业为基础,建筑、商贸为支柱,运输、维修加工为辅。全镇建筑工人达3000多人,建筑工程队分布全国18个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