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断限
2017-11-1312-38-29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方志断限】指志书记述内容的时空范围。地方志多有明确的记述时间断限,或立足当代,详今明古;或立足现状,详近略远;或重记现实,溯及发端。在空间断限上,多根据志书涉及范围确定地域原则。全国第一轮新方志时间上限多自1840年开始,各分志酌情上溯,或从本行业发端记起;下限多止于20世纪80年代。空间地域以下限时间的行政辖区为限。第二轮全国新方志编修为了完整反映20世纪的第三次历史巨变,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其上限多定为1978年,下限断至2000年前后。

(本文来源:《中国方志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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