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信奉道教者,主要的有两种人;一为出家于道观中蓄发茹素修行的称为“道人”,其中道行清高的被尊称为“真人”。一为在家娶妻生子,一如俗人,亦不蓄发茹素,惟以作为斋醮诸法事为业的,叫做“道士”。明、清以后,福州的道观仅存于山“九仙观”,乌石山“道山观”两所,“道人”寥寥无几;而“道士”散处于民间,在抗日战争时期前后,尚有四、五百人,分布在东、南、西、北及井楼、汤门、水部七个城门,及南台等八路。他们皆世袭其业,例不外传,其所习科仪,有近于巫者,亦有近于优者。因其演诵经忏,撰写文书,故须一定文化水平,然滥竽充数,亦复不少。闽(福州)俗,媚鬼神,待“道士”颇有礼,称之为“道君”,或称“道士先生”。
“道士”所作之法事,名目繁多,性质各异,或一人独为之,或合众共为之,时间长短,亦有不同。今将调查福州解放前“道士”所作“法事”大体地分述如下:
1.拜斗:消灾延寿,于人之生日前一日举行之。
2.忏斗:为儿童祈福,于中秋前一夕行之。
3.过关:为儿童禳灾,随时可行。
4.禳太岁:消除流年不利,多于人生日行之,随时亦可。
5.禳春:为求一年吉祥,于立春日行之。
6.普度:荐幽法会,规模较大,多于秋冬间行之。
7.保安清醮:里社祈祷保赤安宁,于春时行之。
8.尅神醮:解[山免]释结解除邢冲,家有疾厄者行之。
9.安土醮:卜居安土,建筑房屋落成时行之。
10.祭台:新建戏台落成时行之。
11.上座:略如僧人之“放燄口”,多于秋冬间行之。
12.补施:于“上座”之翌夜行之。
13.施食:济幽之祭,略如“上座”,科仪较简。
14.开光:神像初塑成之祭。
15.安神:神出巡后迎奉回庙之祭。
16.谢神:还愿,随时可行。
17.起煞:禳灾,于人身体暴发疾痛时行之。
18.做出幼:仪节略似“过关”,于男女婚假前一日行之。
19.念清经:于人有所祈禳,随时可行。
20.安灵:成殓之祭,于人死入棺后行之。
21.做七:荐幽之祭,于人死后“首七”之“七七”,每逢“七”行之。
22.六旬:荐幽之祭,于人死后六十日行之。
23.百日:荐幽之祭,于人死后一百日行之。
24.周年:小祥之祭,于人死后满一年行之。
25.三年:大祥之祭,于人死后满二年行之。
26.招魂:人死于外地,期家发丧时行之。
27.阴寿:荐幽之祭,于人死后生日行之。
(本文摘自:《闽海夜谭选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