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创新
2017-12-2903-31-13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继承与创新】 地方志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保证志书在政治上与思想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在对待继承与创新的问题上,同样要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否则容易迷失方向,辨别不了真伪良莠。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继承和创新的典范,修志工作者应该很好学习。继承与创新是相对的,应当在继承中创新,既要从新兴学科吸取营养,从旧志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又不能全盘否定旧方志。我国现存大量的旧方志是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它的形式和体裁、分类编辑方式、有关经济资料、文化理论观点等是既有糟粕又有精华。因此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进行批判继承,吸取有用的东西,去伪存真,经过改造,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对于来自外国的一些有关学科的学术成果和资料,全盘接受和一概否定同样也是错误的,也应采取批判借鉴的态度,做到“洋为中用”。值得注意的是,同地方志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科很多,无论哪一种学科都存在各种复杂的思潮和思想理论问题,如何辨别真伪良莠?只有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武器,结合编纂工作的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在批判继承或借鉴中创新,又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马克思主义的方志学才能够创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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