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体式
2018-01-0305-33-52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地方志的体式】一般指志书的结构和模式。新方志的体式通常有编年体、篇(编)章节体和纲(类)目体三种。新方志中的省志部头都较大,一般都采用篇(编)章节体。篇章节体大致又分三种情况:一是综合统领式,也叫大篇体,主要将属性相同或近似的事物合设一分志,如设工业志(含轻工、重工各业)、农业志(含农、林、牧、渔、乡企)、司法志(含公、检、法、司法行政)、贸易志(含商业、供销、粮油、外贸、商检、海关)等;二是一级平列式,也叫小篇体,基本依社会行业分工设立分志,与总述、大事记、附录一级平行排列;三是混合排列式,即对上两种分志设立法各有所取。在表现体式上,方志界普遍进行了条目式、纲目式(类目式)、篇章节式等多种体式的研究探讨和尝试。在已出版的首轮新志中,前两种体式都有成果问世。篇章节体是新方志普遍采用的形式,总体上序列清楚,层次明晰,领属严密,结构规范,符合系统分类原理,便于检索查阅,有效消除了“资料拼盘”弊端,加强了志书的整体性、有机性和逻辑严谨性。第二轮修志工作中,不少地方采用章节与条目体的结合形式,兼取篇章节体与条目体的优长,形成篇章节目体和篇章目体等体式。

【多篇多章体】是用数字序号将志书各篇、章层次从头到尾通排的一种方志体式。篇为最高层次,每志一篇,各志以事业立名;篇下设章,各章以事实命题;只设计篇、章两个层次,从志书内容上限定篇为最高层次;篇、章序列跳出分志范围,贯通全书;篇章次第用数字序号从头到尾通排。不仅每志一篇,而且概述、大事记、附录等也各为一篇;不仅分志设章,而且也把概述、附录内容分类;把大事记也划分为历史阶段设章。首轮《河南省志》参考马克思《资本论》的内容编列方法,创设了“多篇多章”体式。后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了全志章序通排的方法,改以篇为单位编列章序。第一部分为全志的总纲,包括序、凡例、目录、地理位置图、行政区域图和总述、大事记;第二部分为各类分志,是志书主体;第三部分为附录。篇为最高层次,总述、大事记、各分志独立成篇,一级并列。篇下依类设章,章下设节、目等层次。

【大篇大章体】是篇章节目体中的一种形式。此体志书按大类立篇(也称按类立志),每一大篇含数志或数卷。篇目构架一般为总述、大事记、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人物、附录等10篇左右,众多专业行业通常排在章的层次上,形成大章布局。

【大篇统领式】即将志书分为若干大篇,各篇具有相对独立性,从宏观上集中反映某地的全貌;各篇统领微观部分,分别记述一地各行各业的情况。

【层层统领式】在志书篇目设计中,无论是篇章节目形式,还是纲目、类目形式,都特别强调志书内容的层层领属关系。总述为最高统领,将其他事物分几个大类,大类下分若干中类,中类下再分小类,层层统领,以加强众多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

【一级平列式】是志书篇章节目体体式中的一种情况,也叫小篇体,即在志书的最高层次上基本依社会行业分工设立分志,与总述、大事记、附录一级平行排列。

【篇章节目体】是以篇章节标引内容的结构形式,通常也简称为章节体,是近代由西方传入中国的一种书稿编排形式。篇章节目体在新编方志中被广泛采用。篇章节目体中的篇与篇、章与章、节与节相互之间是并列关系,从各个平面上展现事物的内容;而篇与章、章与节则是统辖关系,从各个方面展现事物的层次性。这种体例结构严谨,内在逻辑关系紧密,整体性强,容纳量大,便于反映各项事物之间的联系。篇章节目体可分为两个亚型:按类立志和按事业立志。按类立志的基本篇目形式为:在最高层次上设总述(或叫概述)、大事记、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附录等篇。20世纪80年代初新修的县志多用此式。按事业立志,即大体上以各行各业为单位而独立设志,一篇一志,篇下再分章节。此式篇目一般设大事记、疆域志、建置志、城镇志、党政志、军事志、政法志、农业志、工业志、交通邮电志、基本建设志、商业志、粮食志、财税志、金融志、物价计量志、工商管理志、科技志、文化志、教育志、人物志、风俗志、方言志等。省志一般按事业立志,即大体上以各行各业为单位独立设志,一志一篇,篇下设章,章下设节,节下设目,目下设子目,子目下设细目,层层统领。

【篇章节与条目结合体】是篇章节体与条目体相结合的一种体例形式。这种形式,吸收了篇章节体在宏观上分类编排和条目体在微观上切块编写的优点,从而摒弃了篇章节体与条目体各自的缺点。一方面,它在篇章节层次加强了宏观性,保证志体必要的逻辑严谨,并强调全志设总述,篇之下设综述,章下设概述,节下设简述,以加强全志的整体性;另一方面,强调条目信息的价值、含量和覆盖面,适度放开节下内容的排列规则,灵活设置综合性、主体性、典型性条目,既增大信息量,突出特色,减少交叉重复,又便于编写,更有利于检索使用,能较好地弥补章节体与条目体各自存在的缺陷。

【编年体】志体之一,仿《春秋》而来,在体例上没有篇目组织,各种记事均按年代顺序编排。这种体例用于志书可能始于明代,如明黄光升的《长兴县志》、颜木的《随(州)志》等,清乾隆以后已极少见到,但方志中的大事记、沿革志仍是编年形式。

【纲目体】原为编年体史书体裁之一,始创于宋代朱熹的《通鉴纲目》,也是方志传统体例之一。它原指以大字提要为纲,小字分注称目,每事均有提纲,纲简目详,详简有度,颇便检阅的一种体式,又称“大志体”,现指有纲有目的方志体例。它简明实用,较章节体易于操作。章节体要求按现代科学分类,强调逻辑性,对内容的限制很严。现实中的每项事业如按同一标准划分类目又不可能全行得通,这就使章节体的章节之间难以平衡。所以,从每志立目的自身特点出发,纲目体与志书为资料性著述的性质颇相吻合。不足之处是整体严谨性差,不便于读者检索指认。《昆明市志》《成都市志》都采用了这一体式。

【类目体】按照现代分类学原理设计的一种志体。其结构方式依据社会分工,宏观层次上按大、中、小分类,层层统属,最低层次为目,目为志稿实体。其特征是强调宏观分类的学科严谨性,各层次标题仅以字号大小或不同字体相区分,标题前不冠序号。这种编排方法与现代纲目体、条目体在实质上大同小异。

【条目体】是按事物分类设置条目,以条目为记述单位的一种志体。新修湖北省《武汉市志》,江苏省《南京市志》,河南省《郑州市志》《许昌市志》《洛宁县志》,云南省《玉溪地区志》《潞西县志》等都是条目体志书。这是新编方志创新的体式之一。它的优点是主题鲜明,类目清晰,结构灵活,不强求归属,减少了上下左右相互间的牵制和互相制约的复杂性,也可避免多属性归类上的麻烦,便于突出各专业在志书中的位置,既利于记述的广度,又利于反映深度,编纂时便于记述,书成后便于检索。此体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先按大类立志,后再分门立目。这是一种两级分目体,是章节体大篇式的一种变化。1996年出版的《西安市志》第一卷即属此体。二是平列门类体。这种体例与章节体中的一级平列、多篇多章等中、小篇体相似。即先分门类,再把一个或数个类目作为一卷,在卷下设类目及条目、子目、细目。条目体的缺点是易混淆概念、紊乱层次,因一级并列而使本属二、三层次的内容也平起平坐,逻辑性差,结构不严谨,整体性不强,难于容纳繁多复杂的内容和正确反映事物间的联系,记述不易达到完整、系统、详尽。

【门目体】又称平行列目体、平列分目体、无纲多目体等。这种只有门目而无纲领的方志体例,起于宋代,盛行于清中叶以前,流行久远。该体因门目平列,无所统摄,不受大小概念、上下层位、领属关系等的限制,可较灵活地排类立目。一些本属下一层位的事物,由于其在地方上有显著特色,即可升格,与上一层位的事物比肩,平等排类设“门”。门目体结构还便于单刀直入地独陈其事,而不受前后衔接、相互照应、交叉记载、背景交代等因素的掣肘。它可以按时段设目记载,解决传统方志体“以横制纵”的老大难问题。门目体以条目为写实层次,一事一条,一目了然,便于资料完整入志,以加强志书的资料性。门目体的主要缺陷是不容易反映客观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

【纪传体】志体之一。原是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编写内容的传统史书体裁,由汉代司马迁修《史记》始创,历代正史多用此体,方志采用此体始于宋代周应合的景定《建康志》。纪传体把诸多门目归属于纪、志、传、图、表、录等,每类之下又分众多细目。明代雷礼《真定志》、清代洪亮吉《登封县志》等,均属于此种体例。该体的特点是目以类归,层次明晰,后来的方志多采用此体。

【纪事本末体】志体之一。纪事本末体是我国古代三大史体中最后形成的一种,南宋袁枢始创。它是以历史事件为主,将一定历史时期的历史事件有选择地加以记述,因事为篇,各立名目,详其过程,自具首尾的一种编纂形式。属于这种体例的志书数量很少,明代康海《武功县志》、韩邦靖《朝邑县志》以及清代冯甦《滇考》均属这种体例。

【著述体】即撰述体。志书和史书均有撰述和记注(比类或编纂)两种编写方法。著述体主张修志要根据资料撰写志书,不以广征博引为贵。它有别于排比资料的编纂体(即比类之法)。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主张修志立“三书”,其中之“志”即用著述体撰述。

【仿图经体】志体之一,亦称“旧体”,注重历史沿革和地理方面的内容。仿图经体是清代著名思想家、考据学家戴震等人提出来的。他们认为地方志应以山川为主而求其郡县,以古今沿革为主,重考地理。

【类书体】志体之一。即按照编纂类书的方法编纂志书。这种编纂方法将从许多书中采摭来的有关地区情况的资料,按类加以编排,并往往注明资料出处或附载引用书目,如宋代祝穆《方舆胜览》,明代陈循等纂《寰宇通志》。此类志书采摭宏富,对保存地方文献有重要作用。

【纂辑体】志体之一,也称编纂体。即按一定要求,将材料分门别类编纂起来。对引据的书,录原文,不另加注。也有一地一事下集录数说的。凡出于自己的考证,另加“按”字,以示区别。司马彪《郡国志》及刘昭注《郡国志》即采用此体。司马彪在郡县名下大书加注;刘昭为使旧注同新注区别开来,改旧注为大字,开纂辑体方志的先河。

【史志结合体】史志结合体也称史志体,是当代新编方志篇目结构框架中“五大部类,横排竖写”的一种体例类型。董一博认为,此体是“以志体横看,史体纵看”而构成的,它“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史志结合,以志为主。横排不缺,竖写不断。纵横交叉,攻其主要。确立规范,来自实际。通合古今,兼顾左右。有机结合,相互联系。各得其所,是为新体”。它的主要优点是,能够合理地把一方的自然、社会、人文百科的历史和现状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既能看到平面,又能俯视立体;既继承方志优良传统,又有所创新发展。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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