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宅最忌无后门
2018-03-0509-09-53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自成宅院的民居,俗称“大厝”。所谓“大厝大门埕”,大门前埕大,突出了住宅的气势宏伟。这一般都是三坊七巷内的民居大宅院式的建筑物。

  但是,这样大宅大院,都要有与前门相对称的后门。如果只有前门,没以有后门的宅院,就成了“有前没后,有嘴没屁股”的建筑格局,一般不适宜于居住的。

  为什么?因为,福州居民建筑十分讲究前后照应,左右匀称,既忌门“有前没后”的设备,又避一重一轻失衡的结构。只有祠庙之类建筑,才能开前门而不开后门的。民居是住人的,与祠庙的功用不一。有前门而没后门,民间谚语称为“有嘴没屁股,破财光又光”。民居追求空气流通,交通方便,出入平安的建筑环境,如果“破财光又光”就成了例俗的大忌,谁也不愿住下的。据说长乐沙京上李村几座明代的民居宅院,都因有前门,没后门,居住不及三代人,不但“破财光又光”,还连后裔也生存无多了。有一户老宅后门不设,未及久居,阴暗而又潮湿,家人多生病,只好废弃不居了。看来,民居大宅最忌不设后门的建筑,这一习俗至今仍值得注目。

  (本文摘自:《福州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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